本報訊(記者關春瑜 實習生伍陽賢) 廣州市消委會近兩年來接到有關桶裝飲用水的投訴日益增多。去年至今,市消委會以及12315接到有關桶裝飲用水的投訴已達500多宗。
據市消委會宣傳指導部主任陳才興介紹,消費者投訴的內容主要是:有的桶裝水飲用后身體不適或口感跟廣告宣傳不符,有的甚至內有沉積物。
而除了質量問題,消費者投訴更多的是飲用水的服務誠信問題。有的水商不按承諾時間換水,讓消費者特意留守家中一等就是半天;有的在消費者要求退桶、退按金時玩貓膩一拖就是兩年,有些牌子的運水點經常搬遷但又不及時告知消費者,讓消費者費盡心思四處尋找;更有甚者,近來一些不法的經營商玩“空手道”的手法,在消費者預付了一筆購水款后突然消失,使消費者蒙受了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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