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俊 實習生陸鴻燕
手機“三包”千呼萬喚出臺了,而眾多沒有“三包”的貴重商品,又成了消費者如今關注的焦點。近日,省消委、市消協接到不少消費者打來的咨詢電話,詢問汽車、商品房等何時出臺“三包”規定。消費者如此關注商品“三包”,是因為他們視“三包”為維護自身利益的“撒手锏”。羅先生在手機“三包”沒出臺前,購買了一部名牌手機,沒使用一星期
,就出現性能性故障。當時想退卻遭到商家的拒絕:手機還沒有“三包”規定,不能退。羅先生只好讓商家將手機拿去修理。
那么是不是沒有“三包”的商品,售后服務就沒法保障呢?消協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沒有“三包”,并不能成為商家推卸責任的理由。事實上,一種新產品問世后,除非該產品的使用面廣、使用頻率高,相關部門才會考慮為其出臺“三包”規定。沒有“三包”的商品,消費者可以依據《合同法》、《產品質量法》、《消法》等解決售后問題。
《合同法》的起草人、法學專家梁慧星教授提出,出臺商品專門的“三包”規定是為了制定更多的質量標準,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方便消費者維護自己的權益。沒有“三包”規定的商品,消費者也應該依據上述法律據理力爭,不要被商家“該商品沒‘三包’規定”的說法給唬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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