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利
我們知道,醫院的藥品零售價是以批發價加價15%來確立的。從理論上說,其利潤較為合理,其價格也應是患者所能接受的,但事實卻大相徑庭。
目前的現狀是,中國所有大、中型醫院基本上為國家所有,財務管理較為嚴格,醫院
只能遵從15%這個硬性規定。
實際上,醫院也較嚴格地遵守了這一規定。而另一個現實是,醫院主要收入來自于藥品銷售,占總收入的50%至70%。為了提高醫院的收入,在醫院整體用藥量不變、醫生的診療費又相對較低的情況下,提高單位數量的藥品進價是一個最簡潔、最有效的辦法。
而且藥品后面豐厚的灰色收入,也使各醫院的院長、藥房主任樂于接受現狀。其他的藥品零售商同樣樂于看到這種局面,并深受其益。有媒體報道,四川一藥店老板試圖降低藥價,遭遇同行巨大壓力,被迫跳河自盡。
可以說,醫院藥房在整個藥品零售市場上起著哄抬物價的作用,因其占據著藥品零售市場85%的份額,使廣大藥品生產廠家、藥品零售商不敢忽視,只有投其所好,為其量身定價。
結果是,藥價從生產源頭開始大幅虛高,在進入醫院藥房之前,早已翻了幾番。然后,醫院藥房又在其價格上加價15%向廣大患者銷售。為了小小的15%的利潤,醫院藥房大大侵害著患者的權益。
舉一個例子,某生產補鈣藥品的廠家,有人可以以1.90元拿到一盒藥,但其市場銷售價為39.7元,醫院所獲純利僅為5.2元。這聽起來有點匪夷所思,但卻是真實的。
我們做個假設,取消只能加價的15%的硬性規定,我們完全可以將其批發價砍到20元一盒。醫院加價50%向患者銷售,其零售價為30元,則醫院所獲純利為10元,而患者也將少付9.7元,這是多么奇怪的一個現象。
看來,加價15%的政策性硬性規定貌似合理,但實際已成為藥價虛高的罪魁禍首。
政府一直在進行醫藥分家的探討,也曾調低上百種藥品的批發價格,但消費者卻幾乎感受不到,看來此路并不通暢。
我認為,要徹底降低藥價,必須要綜合全盤考慮,首先要取消醫院加價15%的銷售藥品的硬性規定,走市場化道路,允許醫院對藥品自由定價。
也許人們會質疑,這是否會再次導致藥價大幅上升?我認為,可能性不大。
首先,現在的藥價已經較高,再上調,可行性不大。其次,有醫院同行的競爭及其他藥品零售商的牽制。醫院完全可以通過降低批發價,調高加價幅度,來提高藥房收入,而患者又可能感覺到藥價在下降。另外,政府部門正考慮逐漸調高醫院的醫療費,填補藥價改變可能帶來的虧空。
這里,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是要大力發展藥品零售業,發展藥品連鎖經營,形成幾個在全國都有影響力的大型連鎖藥品零售企業。它會與醫院藥房進行有效的競爭。
但開藥店,有關部門控制得非常嚴格。在我們這里,已經5年沒有批準一個新藥店,顯然不利于形成藥店之間、藥店與醫院藥房間的合理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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