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信用卡消費以方便快捷、避免隨身攜帶大量現金的優(yōu)點,為消費者帶來了便利,刷“卡”消費已成為一種時尚。然而,由刷“卡”消費引起的消費煩惱與糾紛,又使得消費者望“卡”興嘆。
謝小姐在一知名電器商城,用建行“龍卡”購買了一臺2000元的冰箱,回到家中發(fā)現冰箱大了,放置的位置不合適。于是,她第二天到該商城將貨退掉,當消費者拿著退票來到
收款臺時,被告知不能退現金,需將錢刷回到卡里。于是,謝小姐返回家中取卡;當她拿著卡等待將款刷回時,又被告知還需將交款時簽有信用卡持有人名字的銀行對賬單收回,于是謝小姐第二次返回家中取對賬單;當消費者按程序辦完退款手續(xù)后,又被告知退款刷回到卡中要等幾天。然而,十余天后,款仍未在卡上露面。她多次找到商城,答復總是再等一等。
吳先生在一商場花2780元購得一套男西裝,刷卡時刷卡機曾出現臨時故障,待刷完卡后,消費者發(fā)現卡中被重復記賬,商場將多收的款退回卡中。然而,事情已經過去了3個多月,吳先生在商場與銀行間已往返數趟,而那多付的2780元卻還沒有退還到卡中,不知“躺”在何處。
經向銀行有關人士詢問,銀行沒有硬性規(guī)定退貨款必須退回信用卡內,如果使用本行的刷卡機,一周內就可將款退回到消費者的卡上;如果使用的不是本行的刷卡機,需跨行轉賬,一般在兩周內可將款退回到消費者的卡上。
由使用信用卡退貨造成的糾紛和“扯皮”,在消費者心中產生的負面影響不可小視,商家和銀行工作的低效率,將直接影響到商家和銀行的信譽和形象。請“善”待持“卡”消費者。(阿偉鹿麗美)。
訂短信頭條新聞 天下大事盡在掌握!
    新浪企業(yè)廣場誠征全國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