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奕 實習生王紹芳)根據《消保法》的有關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有權索取發票,而且商家必須提供發票,但有些商家在開具發票時卻要求消費者再支付“發票稅”,引起消費者的質疑。
日前,消費者吳先生向本報3-15熱線反映,最近他到樂園附近的某家具廣場購買了一套雙人床架。當吳先生找商家索要發票時,該店工作人員說如果開發票,消費者必須還得交
4%的“發票稅”。吳先生對此甚是不解,他認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有權索取發票,商家依法納稅更是天經地義,但商家怎么能把這些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呢?這本身就是在侵害消費者的權益。無獨有偶,消費者于女士在購買手機和傳呼時也碰到同樣的情況商家要求她支付一定稅金后才能給開發票。于女士分析認為,一般消費者買東西很少要發票,而商家也就有了逃稅的可能,自然滿心歡喜;但當消費者索要發票時,商家就必須繳稅,也就影響到他們的利潤,于是商家便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對此,消費者呼吁,有關部門應加強這方面的管理,讓消費者能明明白白地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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