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安徽民工代大洪在北京惠新西街物美大賣場購物時,因被懷疑偷了口香糖而被保安打死。10月13日,死者的10余名親屬披麻戴孝來到物美大賣場向店方討說法,引來了眾多的圍觀者。人們紛紛議論:“物美把人都打死了,今后誰還敢來買東西啊!”“這保安簡直沒王法了!”“因為偷了口香糖就把人打死?”
代軍生是死者代大洪的堂弟,9月30日,和代大洪一起去的物美大賣場。那天,代軍生
也被多名保安打傷。10月13日晚,出院不久的代軍生向記者敘述了那晚發生的事情。
9月30日下午六七點鐘,他和堂哥代大洪一起來到物美大賣場。到了門口,堂哥說去買包煙,他就一人先進了物美大賣場,沒和堂哥一起買東西。代軍生說自己9月3日才來北京,身上沒有多少錢,又想給侄子買東西吃,就貪起小便宜,偷了商場8盒口香糖。
代軍生剛走到物美大賣場門口,上來三四個保安什么都沒問,揪頭就打,并用腳踢他的后背。就這樣代軍生被一路打到保安室門口,這時,他看見堂哥代大洪已經在那里了,流著鼻血。接著又有六七個保安把他拽進保安室,拿鎖車鏈打他的頭部、后背,他堂哥則被拽到走廊里打。打完他后,又把他堂哥拽進來,讓他雙手抱頭,蹲在走廊里。代軍生聽見堂哥在里面喊:“別打了,再打打死人了。”“不要裝,再裝打死你!”一保安喝斥道。
代軍生說,不久又有四五個保安把他帶到一個小房間,拿出一鋼管打他的大腿和背部。其間,他一共暈過去兩次,保安用冷水把他潑醒后,讓他給親戚打電話,拿一萬元來贖人。他說剛來北京沒那么多錢,結果又遭到保安們一頓毆打。沒辦法,代軍生只好打電話給老鄉讓他們湊錢,能湊多少是多少。
夜里11時許,代軍生又聽見從隔壁傳來堂哥的哀求聲。40分鐘后,他再進保安室時,看見堂哥躺在地上,一摸脖子上的動脈,已經沒了動靜,接著又給堂哥掐人中,做人工呼吸,也沒有用。一保安讓代軍生把堂哥帶走,他說:“我堂哥沒氣了,需要搶救。”這時才有四個保安和他一起準備把代大洪送往醫院。到了大賣場門口,他又給堂哥做了一次人工呼吸,還是沒有氣。11時多,代大洪被送到了中日醫院搶救室。醫生進去兩三分鐘就出來了,說搶救無效已經死亡。這時代軍生看見四個保安想走,醫院領導問保安死者是怎么死的?一保安說:“是外面打架打死的。”過了一會兒接到醫院報警的民警來了,把他和四個保安一起帶到了小關派出所。
代軍生說從被打到送醫院,前后近四個小時。記者問代軍生:“是否看到保安從代大洪身上搜出口香糖?”代軍生開始稱進超市前不清楚堂哥代大洪有沒有拿口香糖,后又想起在被毆打期間聽見代大洪喊道:“我根本沒拿,為什么打我?”
據代軍生說,當時在保安室里,除了他和堂哥代大洪外,沒有看見還有其他人被帶進來毆打。而來自物美大賣場的說法是:9月30日晚,保安隊抓住了包括代大洪和代軍生在內的四人盜竊團伙,最后代大洪被毆打致死。10月13日下午6時40分,物美大賣場北京區的營運總監王學軍向記者陳述了店方所了解的事件經過。
“9月30日晚,快下班的時候(物美大賣場晚10時關門),保安部‘抓扒隊’發現4人盜竊團伙在偷口香糖,并當場抓住,人贓俱獲。我現在也不清楚當時有沒有動手,聽說有人動手。半夜我接到小關派出所電話,說我們保安把人打死了,當即我們就把當事人打電話找來,了解當時情況,并把涉嫌的11名保安帶到派出所配合調查。死者家屬來到北京后,我們也積極安排家屬的食宿,和他們協商解決的辦法。”
記者問:“從保安把代大洪帶進保安室到送至醫院,之間有多長時間?”王學軍說:“最多一個多小時。”“超市里是否用了攝像鏡頭?”記者問。王答:“由于剛開業,9月30日雖然有攝像,但沒有保存下來。”記者又問:“發現盜竊行為,物美大賣場如何處理?”王答:“按店里的規定,保安是不允許打顧客的。當店內發生了重大案件,如偷竊,按規定值班經理應當場報案。”“那當天的值班經理怎么沒報案呢?”王說:“當天的保安經理助理也參與了毆打。”
物美大賣場總部在上海,9月29日北京第一家分店開業,第二天就發生了保安打死顧客的事情。昨天,王學軍給本報發來傳真稱:他們對死者家屬表示歉意和問候,并會積極處理好死者的善后工作;此事件純屬個人行為;物美大賣場將吸取教訓,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已掌握具體案情的小關派出所有關民警一直沒有接受記者的采訪,他們說要采訪只能找朝陽分局。目前,涉嫌打人的11名保安已被拘留在刑警隊。
13日晚8時,北京正平律師事務所的高智晟聞訊后,趕到了代家親屬所住的旅館。他說出的第一句話是:“作為一個公民,我感到十分氣憤,毆打顧客致死是非常野蠻的做法,而在北京發生這種事我很震驚。”
當高律師了解了事件經過后,談了自己的看法:即使當時代大洪和代軍生在商場偷東西,或者是罪當處死,保安也不能隨便打人甚至打人致死。至于涉嫌毆打致他人死亡的保安到底犯了什么罪?高律師分析說,如果行為人是主觀支配打擊致命部位,可定為故意殺人罪,如果是非主觀支配打擊致命部位,則可定為故意傷人致死罪。現在代大洪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依據國家有關法律,以事發地上年度平均職工工資標準的10倍計算(北京上年度平均職工工資標準是1300元),子女18歲前的撫養費、父母的贍養費、治喪費等,算下來至少應賠償20萬元以上。
記者從代家的代表俞濱那兒了解到:目前,物美大賣場愿意支付的費用是7.2萬元,其中包括死者埋葬費,每月給代大洪的女兒、父親200元的生活費,這個數目代家沒有接受。代家認為商場還應該支付代大洪女兒的教育費。
昨天下午3時,代大洪的姐夫馬操給記者打來電話,他氣憤地說:“本來說好今天繼續談,但我們來到物美,沒有一個人接待,全都不理不睬的。”
一個小時后,代家親屬俞濱打來電話:“剛才在要求會見物美的領導時,保安又打了死者的弟弟代恒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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