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9月24日電(王永霞)山西省消費者協會于近日發出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在國慶和中秋節兩大節日消費高峰期,要警惕商家在購物憑證或服務單據中常設的4種“陷阱”。
警惕商家在銷售商品時對商品品質隨意承諾,但購物憑證上卻不明確標明商品的質地或品質,致使出現糾紛后,處理毫無依據。
警惕商家運用打折方式,變相弱化或免除消費者應該享有的權利。比如“打折商品不退不換”、“打折商品不實行三包”等,對于一些標明“處理品”的商品更要謹慎購買。
警惕一些服務單據內容簡單、缺乏必要的約定、不平等格式的合同、隨處可見的店堂告示等情況造成服務領域消費者索賠困難。
警惕在商家的維修服務中,對送修商品狀況不做記錄,對維修措施不做介紹和記錄,致使消費者“三包”期內退換權利喪失。
為讓消費者在節日期間防止以上情況的發生,愉快放心地購物,山西省消協再次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后,一定要索取購物憑證或服務單據,并要詳細閱讀隨商品附帶的保修卡、產品說明書等相關條件,了解自身權利,對于商品的質地、價格、購買日期等重要項目,應要求經營者明確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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