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郟功獻) 8月29日上午,北京消費者劉先生當著記者的面,小心翼翼地打開麥當勞包裝袋說,你看其中一塊“麥辣雞翅”上有一只蚊子和一個豆粒大小的不明黑點。這就是他3天前在麥當勞清河店差點吃進肚里的麥當勞快餐。
8月26日下午5時,劉先生一行三人來到麥當勞清河店用餐。據劉先生描述,當一份“麥當勞麥辣雞翅”套餐送上來時,他們發現雞翅上有異物,仔細一看,竟是一只被油炸過的
蚊子,緊挨著的是一個豆粒大小的黑點,劉先生懷疑是蒼蠅,當即找到當天的值班經理。劉先生說值班經理承認麥辣雞翅上有一只蚊子,但對另一個黑點是蒼蠅的推斷卻矢口否認,值班經理解釋說可能是血塊。
此時,劉先生與隨行的兩位朋友胃口全無,眼看著花了近50元錢買的快餐不能享用,劉先生隨即提出退款,并要求進行雙倍賠償。值班經理稱自己做不了主,必須上報上一級經理。
40分鐘后,該店店長趙女士趕到。但雙方仍就賠償一事未能達成一致,最后趙女士答應把此事向麥當勞總公司匯報,并及時給劉先生3人一個圓滿的答復。
第二天,趙店長打電話給劉先生,稱沒有找到依據,拒絕賠償。至今,劉先生未能得到一分錢的賠付。
8月28日下午,記者趕到麥當勞清河店,被告知事發當天的值班經理和店長都不在。記者要求電話采訪,當時的值班經理卻說必須通過麥當勞公司公關部,他們才能接受采訪,這是公司的規定。記者好不容易聯系到趙店長,趙說自己不清楚蚊子和不明黑點是在哪一個環節出現在雞翅上的,對別的情況不愿多說。
向本報投訴時劉先生說,沒想到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麥當勞竟無任何保障,難道《消法》中的有關賠償規定不適合麥當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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