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海
在推銷保健食品的柜臺前,消費者經常問:這是治什么的?這種普遍的問法說明目前消費者的醫學與保健知識還相當缺乏,直接導致了對保健食品盲目消費或者一概否定的兩種極端做法。
到目前為止,什么是保健品還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但什么是保健食品是有法定內涵的。它是必須經衛生部批準、具有調節生理功能的食品,F在的不少保健食品雖然加了中藥成分,但畢竟只是在某一種功能上較為突出,如增強免疫力、抗疲勞等的食品,絕對不能替代藥品使用。一句話,保健食品姓“食”不姓“藥”。據統計,衛生部批準生產的保健食品有2200多個。
但現在的問題是,不少廠家急功近利,利用各種廣告大肆吹噓保健食品的治療作用,并以各種“高科技結晶”讓人仿佛墜入云霧中,迷迷糊糊跟著廣告走。中國消費者協會和中國保健科技協會曾于去年3月—6月份從北京等地部分經銷保健食品的商店、專柜,收集保健食品的說明書、產品介紹手冊、印刷品廣告以及在媒體上發布的廣告121份,發現違規、虛假宣傳的比例竟高達73.5%?梢韵胂笙M者稍不留神就會掉進保健食品虛假宣傳的陷阱。據筆者觀察,將保健食品當做藥品來宣傳常見的手法有三種:
偷梁換柱對人體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但并不以治病為目的是保健食品的本質特征。但有不少廠商、代理商將這類具有保健作用的食品在各種廣告宣傳中搖身一變成為治病的靈丹妙藥。如對腫瘤患者具有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被大肆吹噓成治療腫瘤的“天降神藥”。曾有一位王女士不幸患卵巢癌,她害怕放化療的痛苦,面對鋪天蓋地的廣告,她選擇了幾種有“強大抗腫瘤效果”的保健食品,按說明書認真地服用起來,錢花了好幾萬,一開始精神有點好轉,胃口也好一點,但隨后病情急轉直下,待她再到醫院檢查已經晚了,癌細胞已廣為擴散,失去了化療的機會。其實,我國《藥品廣告審查標準》早已明確規定:治腫瘤的藥品不能做廣告,而保健食品吹噓治腫瘤效果如何如何,那更是嚴重違法。還有,本來是“改善血壓”的卻成了對“心臟病效果如何”的良藥;本來是補鈣的保健食品非要和“骨質疏松癥”聯系起來;僅對血糖起到一定調節作用的保健食品在廣告中已成為“力克糖尿病的首選良藥”;保健功能是“免疫調節”的竟衍生出“改善頭暈耳鳴、失眠健忘”;本來是“抗疲勞”的保健食品竟成為“提高性功能”的“魔藥”;不過是對特定人群使用的“改善記憶”和“抗疲勞”的保健食品竟成為學生“提高記憶商數”進而“提高考試成績”的神奇“藥品”……最近,國家工商總局專門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工商部門嚴厲查處僅具有免疫調節、抗疲勞、改善記憶功能但被冠上可“調節內分泌”、“增加肌肉、減少脂肪”、“增強性功能”等“美譽”的核酸類保健食品的廣告。
無中生有目前,我國衛生部批準的22種保健食品的功能包括免疫調節、調節血脂、調節血糖、延緩衰老、改善記憶、改善視力、促進排鉛、清咽潤喉、調節血壓、改善睡眠、促進泌乳、抗突變、抗疲勞、耐缺氧、抗輻射、減肥、促進生長發育、改善骨質疏松、改善營養性貧血、對化學性肝損傷有輔助保護作用、美容、改善胃腸道功能。我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第五條明確規定:凡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須經衛生部審查確認。而從以上衛生部批準的22種功能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衛生部根本沒有批準過具有“改善性功能”、“增高”、“解酒護肝”功能的保健食品,并且衛生部對保健食品的批號應為“衛食健”號,但目前市場上卻常常見到打著“衛食”、“衛監”、“食準”等批號的宣傳治療或者保健作用的廣告,更有甚者,什么批準文號也沒有,昧著良心亂宣傳,消費者的“知情權”從何談起?
模糊語言有的保健食品廠商雖未直接點明這類產品對某種病癥的治療性作用,但各類形式的廣告語中卻隱含有誤導消費者的語言,譬如運用“純中藥制劑”、“見效快”、“臨床證明”等這些廣告語,消費者看了不也以為是藥品嗎?還有的廠商在廣告中雖未說明這種保健食品的治療作用,但將這種保健食品所含的成分、所起的作用描寫得詳詳細細,廠商的“良苦用心”其實也是昭然若揭。
有病到正規醫院就醫是病人的最佳選擇。在醫生的指導并有自己的主見下,對處于“亞健康”(也稱第三態癥狀,它是在人體健康和疾病態之間、有可能趨向疾病)狀態或者已有功能性或器質性病變的人來說,選擇適用的保健食品來輔助治療或許對恢復健康是有益的,但食品就是食品,它起不到藥品應起的作用,因此當您看到“藥盒”外包裝上出現藍色的似“草帽”的全國通用的標志時,對這類商品一定不能當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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