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鵬) 現在,青睞于出國旅游的人越來越多,可是出國游帶來的并非都是美好的記憶,最近記者從本市法院了解到,目前旅游糾紛呈上升趨勢,其中出國游占相當大的比例,一些消費者帶著一腔怒火回國后,隨即就來到法院將旅行社告上法庭。
馮先生夫婦本來興高采烈地去馬來西亞旅游,可沒想到由于旅行社工作人員的失誤,他們才到機場竟被遣送回國,由此引出了一場精神索賠的官司。去年1月12日,馮先生夫婦與自稱“海峽旅行社市場部”的工作人員簽訂了一份《出境旅游協議書》,并支付團款11600元。此后,該市場部的工作人員將兩人介紹給中國招商國際旅游管理總公司。同年1月24日,馮先生夫婦經新加坡轉機到達馬來西亞檳城機場,但在辦理入境手續時,卻被海關官員以簽證無效為由拒絕,被馬來西亞移民局送回北京。二中院在審理這起案件時認為,招商國旅與馮先生夫婦已經達成了有償出境旅游協議,由于招商國旅工作失誤,導致兩原告蒙受經濟和精神損失,理應向兩游客賠償。日前,兩人拿到了終審判決書,除要回了團款及利息外,每人還獲得各5000元的精神賠償。
而在另一起出國旅游糾紛中,14位消費者將一家國際旅行社告上了法庭,因為他們的俄羅斯之旅不但泡了湯,而且最后不得不自費坐飛機回京。據東城法院調查事實經過,去年9月20日這14位消費者和這家旅行社簽訂了“牡丹江、鏡泊湖、俄羅斯、海參崴”六日游的協議,可是剛到首都機場就出了差錯,因為旅行社沒有訂到直飛牡丹江的班機,所以只好從哈爾濱轉飛牡丹江,由于耽誤了時間,牡丹江的游覽被取消,第二天急匆匆地過境,可是由于過境人太多又無功而返,在白白耽誤了兩天后終于到達海參崴,游客們發現這里的食宿環境和旅行社承諾的相差甚遠,于是一氣之下中止旅游回國。目前旅行社一審敗訴,他們不服又提起了上訴。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出國游為何引發這么多官司,是由于一些根本沒有資格從事境外旅游的旅行社通過違規“掛靠”打擦邊球,超范圍經營,致使旅游者權益受損。目前本市從事旅游行業的單位不計其數,實際上政府批準的合法從業的旅行社僅400余戶,具備資格從事境外旅游的只有9戶,因此市民想要出境旅游,應認清旅行社和所謂“分社”的性質,不要圖一時便宜,否則碰到“黑社”有可能投訴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