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價格調節看市場
消協:制裁暴利缺法規
機場:明年高價可緩解
本報實習記者白雪松報道 本報日前系列報道了機場消費價格過高的消息。昨天,首都機場有關人士透露,他們將會改變現行的租金收取辦法,使價格趨向合理。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消費者協會也對機場高價這一情況表明了各自的態度。
首都機場黨群工作部的穆先生說,機場無權為候機樓內的商戶定價。商戶紛紛抱怨的租金過高的問題是因為,1998年機場候機樓剛剛建成時,采取競標招商的方式,租金被炒到了比較高的位置。合同一簽就是3年,不能隨便更改。因此現在雖然出現了租金高、價位高的情況,但要等到2002年11月合同到期之后才能統一更改合同。合同到期后機場打算改用將租金與營業額掛鉤的方式管理機場內部的商戶,那時目前的高價應該有所降低。
記者采訪北京市物價局時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餐飲業價格放開,屬于市場調節價格,只要商戶明碼標價就沒有違反物價法規。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的龍主任對記者說,5元錢一個的餃子、10元錢一個的包子明顯違反了“質價相符、公平交易”的原則。機場是一個比較特殊的場所,有自身的地理優勢,貴一些情有可原,但如果不加限制地抬高價格就有暴利和壟斷的嫌疑。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也有明文規定,放開價格并不等于一味抬高價格。但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對牟取暴利給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