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最近報道說,有人提議,中國也應該搞“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對此,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官員作出了積極回應。雖然政府對市場的每一次干預都是出于善意,看起來也都合情合理,但是在很多時候,干預往往會加劇市場扭曲。
在中國改革開放的頭30年里,制造業較高的勞動報酬和相對較好的工作環境吸引了越來越多的農業人口加入到進城打工的隊伍中。然而,快速增長的勞動力大軍抑制了工資上漲,農民工報酬的增長速度甚至趕不上所在城市生活成本的上漲速度。另外,異地就業者遲遲享受不到某些基本服務,例如不能同等享受當地市民的公共福利。這些因素導致剩余勞動力從農村轉移到城市的動力減小了很多。
在當前的工資水平和社會福利制度條件下,中國的剩余勞動力優勢有可能已經消耗殆盡。幾年前的農村調查就發現,大量勞動力轉移導致一些勞動力流出地區只剩下未成年人和老年人,農民工的數量增長已經不可能保持原來的速度。這預示中國經濟已經接近了“劉易斯拐點”,勞動報酬有可能會加速上升。據中國社會科學院長期研究人口與勞動力供給問題的蔡昉教授不久前提供的數據,中國農民工的工資在2004至2007年間增長了大約7%,而去年則猛增了16%。
總之,農民工工資大幅上升是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結果。如果中國總的經濟形勢平穩,農民工工資還會有上升空間,而且速度可能不會低于2004至2007年間的7%。這樣,10年之內工資倍增是有可能的。按此邏輯,如果“國民收入倍增計劃”規定工資翻番的時間是10年或者以上,那么在正常情況下,政府沒必要為實現這個目標做任何事情。
如果這個計劃確實要發揮促進工資增長的作用,例如規定“年均工資增長15%、5年翻一番”,那就必須賦予政府更多的資源與新的手段去實現這個目標。在政府努力實現這個目標的過程中,有可能會造成新的市場扭曲。如果工資上升速度快于勞動生產率提高的速度,企業的競爭力是會降低的,這樣會導致企業訂單轉移、工人失業,與所謂的“倍增”目標背道而馳。
事實上,完善中國勞動力市場的制度建設,應該是政府的主要責任,而不是直接干預價格。例如上面提到的異地就業者不能同等享受當地居民的福利等,這些制度嚴重阻礙了勞動力的跨區域流動,減少了勞動力供給。
總之,應對市場扭曲的原則應該是消除導致扭曲的干預,而不是用新的干預對付已有的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