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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特派記者方利平 吳倩哥本哈根報道) 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當地時間19日下午在達成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哥本哈根協議》后閉幕。經過2年的談判后,哥本哈根會議未能達成任何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而只在美國、中國、印度、南非等國之間達成了一個尚未能獲得大會全面通過的協議。
離開哥本哈根前,中國美國印度巴西南非五國領導人達成初步聲明
截至當地時間昨日下午兩時,盡管締約方會議仍在進行,以完成未完成的程序,但是會議的大致結果似乎已經塵埃落定。
為了避免會議以失敗告終,本周五,在離開哥本哈根前,溫家寶總理和美國總統奧巴馬、印度總理辛格、南非總統祖瑪以及巴西總統盧拉等4個國家的領導人舉行了會談,達成了一個初步協議。
聯合國接受五國聲明為“哥本哈根聲明”,但尚未被所有國家接受
“最后,我們簽署一份協議,”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說。 “‘哥本哈根聲明’中的一切可能不是像每個人所希望的那樣,不過這個決定是一個重要的開端。”當地時間昨日上午11時,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召開記者招待會,將這份美國、中國、印度、巴西和南非簽訂的不具約束力的多國協議作為哥本哈根會議的成果,定位為“哥本哈根協議”。
這份協議尚未被所有成員國采納,但潘基文表示,目前各國一致同意對這份“哥本哈根協議”進行“記錄”。該份協議中,將分別單列贊成和反對此聲明的國家的名單;同時規定所有國家要在2010年1月底前向聯合國遞交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的計劃。
一個獨立的文本提出了將2010年底作為匯報啟動的最后期限。但是,已經放棄了堅持達成一項具備法律約束力的條約的計劃。
反應 “我們圖瓦盧不能接受該草案”
本報訊 (特派記者方利平 吳倩哥本哈根報道) 來自英國等歐洲國家與部分非洲發展中國家的部分代表對上述協議表示欣慰。然而,也有來自小島國與中南美洲的部分國家大呼很失望,這當中最失望的莫過于最快在50年內就會遭海水淹沒的圖瓦盧。
“我們的未來不能用錢來買,”圖瓦盧代表語氣低沉、每一個字都說得非常緩。他的這句話一說完,立刻被其他代表團的掌聲所打斷。感受到獲得支持,圖瓦盧代表更有底氣的說:“很遺憾地說,我們圖瓦盧不能接受這份協議。”
來自玻利維亞、古巴、蘇丹等國家代表指,剛獲得大會通過的“哥本哈根協議”過于偏袒發達國家利益,未明確溫室氣體具體減排量,不少代表都起用了激烈的措辭,一時間“吸血鬼”、“叛徒”、“非洲將成為火葬場”等字眼飄蕩在會場上空,有些代表干脆直接責罵起大會主席來。
評價 “距離完全失敗只有一步之遙”
本報訊 (特派記者方利平 吳倩哥本哈根報道) 對于哥本哈根會議的結果,國際社會普遍不滿。
WWF全球氣候行動負責人吉姆·卡斯坦恩表示,哥本哈根會議幾乎是在老調重彈,經過2年的談判,我們現在只得到了一個無力的協議,這離形成一個有法律約束力的框架還相距甚遠。哥本哈根會議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談判“距離完全失敗只有一步之遙”。
墨西哥城氣候會議可能提前至明年夏季舉行
卡斯坦恩表示,目前最大的挑戰是,將政治意愿變成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的時間從現在挪到了明年的墨西哥。對于各國政府來說,現在注意力應該轉移到對未來談判的跟進上。“我們現在需要一個真正的協議,或者我們在半年之內去盡快形成一個”。
越來越多的官員估計,全球領袖可能再推遲6個月才就全球暖化做出重大決定,可能會把墨西哥城氣候會議提早至明年夏季舉行。
追問 三大難題留給了墨西哥會議
本報訊(特派記者方利平 吳倩哥本哈根報道) 由于哥本哈根會議未能達成任何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條約,而只有一個連締約方會議都未能通過的多國協議,會議之前便存在的以下幾大分歧仍然懸而未決,有待明年的墨西哥第16次締約方會議解決。
可以說,會議凸顯了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利益沖突尖銳化,在僵持局面背后的重要原因是,懸而未決的焦點問題在各方博弈下無法得到終極回答。
難題一:發達國家的減排目標
確立發達國家在《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2012年~2020年)的減排目標,原本是哥本哈根會議的主要使命之一。之前外界寄望的一個長期目標是,應否把全球暖化限制在高于工業化前水平1.5~2攝氏度,并承諾全球在2050年前較1990年減排50%~90%。
然而,在這個問題上,會議未能像《京都議定書》附件那樣,以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形式將每個國家的減排目標確定下來,而只是羅列了部分國家先前公布的承諾。可以預料如何達成具約束力協議,將是明年墨西哥會議的主要焦點之。
讓我們看看那些亮出了的承諾:對于2012年~2020年的減排目標,美國承諾到2012年將在2005年基礎上減排17%,歐盟的承諾仍然是2012年將在1990年基礎上減排20%,如果其他國家承擔相當的承諾,可以將減排目標提高到30%,其他國家如日本等,減排承諾仍然是建立在目前無法接受的前提條件上。加拿大方面,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作出任何承諾。
按照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建議,到2020年,發達國家至少要減排25%~40%,就目前發達國家所作的承諾而言,作為一個整體,離2020年減排25%的最低目標仍然有相當的距離。
難題二:資金、技術支持問題
發達國家對于發展中國家的資金與技術支持承諾,原本也是哥本哈根會議的議題之一,但是也沒有達成預期成果。發達國家暫時只肯就未來三年每年的資金作出承諾,發展中國家則要求長期融資。
目前,對于2012年前總共300億美元的快速資金支持,美國和歐盟均作出了口頭承諾;但是,對于2012年后的中期資金支持,仍然沒有落實。在歐盟之后,美國方面也拋出了每年1000億美元的資金承諾。
根據IPCC的建議,要將氣溫上升控制在2攝氏度內,就要求發達國家拿出GDP的0.5%~1%,相當于一年3000億美元來支持發展中國家。
按目前歐美發達國家有條件的口頭承諾,這仍然遠遠不夠,更不必說部分深受氣候變化其害的島國要求把氣候暖化的上限定在更嚴格的1.5攝氏度。
難題三:發展中國家參與問題
哥本哈根會議爭論得很厲害而最終未能達成一致的第三個問題是:發展中國家減緩行動的透明度問題。
為了促進會議的成功,包括中國、印度、巴西等國在內的發展中大國都作出了自己的減緩承諾。
然而,發達國家在表示愿意掏錢的同時,又提出要以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減排行動公開透明為附加條件,要求發展中國家接受國際“三可”作為前提,也就是所謂“排放認證”的問題,具體操作是讓外國組織核實自家的排放量,即排放的“量度、報告與核實(MRV)”。
由于發展中國家減排接受國際“三可”,相當于將自己的自主減排行動置于與發達國家為了償還歷史排放債務而應承擔的減排義務同樣的標準之下,并且會限制自身為了發展和脫貧而必須的排放空間,發展中國家難以接受。怎樣解決這個問題,還需雙方進一步談判和妥協。
目前,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表示,得到發達國家資金和技術支持的減排行動,可接受“三可”;沒有得到發達國家資金和技術情況下的自主減排行動,不接受“三可”。
協議要點
繼續《京都議定書》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雙軌制,將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中期目標設定為將工業化以來溫度上升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將在2016年考慮重新審查是否有必要將升溫幅度限制在1.5攝氏度內。
發達國家承諾到2050年至少減排80%的中期目標,但是短期減排承諾將在以后再決定。
點評:繼續雙軌制,控制氣溫升幅在2攝氏度以內,減排80%,聽起來似乎不錯,但至少在目前來看,卻更像是“畫餅充饑”。試想,發達國家至今都未能提出令人滿意的短期減排目標,長期的減排目標豈不更像是空中樓閣?
發達國家共同承諾將在2010年~2012年給發展中國家總共提供300億美元的快速資金支持,以支持其減排和適應的能力建設。到2020年,發達國家支持通過多種力量共同提供每年1000億美元支持的目標。
點評:從2010年到2012年300億美元,也就是說3年300億,每年100億。這還是發達國家最初的承諾,沒有任何進步。夠用嗎?用投資大鱷喬治·索羅斯的話說,“聊勝于無”。至于1000億的承諾也不要太當真,至少也得等到每年100億的承諾兌現之后再看看。
受到支持的減排行動將受到國際的“三可”(可測量、可報告、可核實),發達國家的減排行動將在全國進行檢測,并且按照公約締約方會議將采取的指導準則每兩年報告一次。
點評:眾所周知,在全球變暖問題上,發達國家負有歷史債務,其在減排問題上也有不同于發展中國家的義務。但從協議的這一點看,發達國家要為發展中國家接受資金和技術援助附加條件,要求發展中國家不僅要減排,而且要接受他們的監督。
該協議沒有法律約束力。
點評:這就意味著,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接受不接受都不用擔心會因此受到約束。
有人強顏歡笑
有人開懷大笑
有人愁容滿面
有人相當不滿
還有人在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