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國際財經 > 聚焦2009年APEC峰會經濟議題 > 正文
本報訊 APEC成立的大背景,是上世紀80年代末冷戰結束、經濟全球化和區域一體化迅猛發展。1989年,在澳大利亞倡議下,APEC第一次部長級會議召開。
1991年,第三屆部長級會議在韓國首爾舉行并通過《漢城宣言》,正式確定APEC的宗旨目標、工作范圍、運作方式、參與形式、組織架構及前景。
APEC的目標是為本區域人民普遍福祉持續推動區域成長與發展;促進經濟互補性,鼓勵貨物、服務、資本、技術的流通;發展并加強開放及多邊的貿易體系;減少貿易與投資壁壘。
1993年,APEC成員領導人在美國西雅圖首次召開非正式會議,提出建設“一個基于開放態度和伙伴精神、由亞太各經濟體共同組成的大家庭”。
1994年,APEC領導人第二次非正式會議在印尼茂物舉行。會議制訂了“貿易與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戰略目標。
“茂物宣言”有一個明確的“茂物目標”,即:發達成員要在2010年前完成“貿易與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發展中成員要在2020年前完成。
這是APEC發展的里程碑。為實現“茂物目標”,APEC決定以單邊主義和集體行動相結合的方式加以落實,并確立了“貿易投資自由化”和“經濟技術合作”兩個輪子共同前進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