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上海6月26日電 (吳玲 包蹇)《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頒布實施一周年之際,上海市二中院于昨日公開宣判一批知識產權案件,案件類型涉及商標及不正當競爭、著作權、專利權、技術合同等各領域,其中包括英國百年企業“嘉實多”商標侵權一案,“嘉實多”勝訴并獲賠35萬元。
成立于1899年的英國嘉實多有限公司系世界著名的石化公司,其生產的“Castrol/嘉實多”潤滑油系列產品在潤滑油市場中已經擁有百年盛譽。在中國,嘉實多有限公司享有“Castrol”、“嘉實多”以及“Castrol文字及圖”注冊商標專有權。英國嘉實多有限公司訴稱,第一被告姚某在中國香港設立了第二被告美國嘉實多香港公司,之后再委托第三被告寧波市鄞州嘉帥潤滑油廠生產、銷售“Casibar”系列潤滑油,該系列產品從產品名稱到包裝裝潢均模仿了原告的產品,且在產品上標注企業名稱時突出使用“嘉實多”字樣。第三被告還注冊了模仿原告商標的“www.casibar.com”域名。美國嘉實多香港公司在該域名設立公司網站,并宣傳“Casibar”系列侵權產品,誤導公眾。第四被告周某在上海銷售了上述侵權產品。故起訴4被告,請求法院判令4被告停止侵犯原告商標專用權;停止使用并撤銷侵犯原告馳名商標的“www.casibar.com”域名;停止以引人誤解的方式使用第二被告的字號;停止仿冒原告商品的包裝、裝潢、及產品名稱;公開致歉以消除影響及賠償相關經濟損失100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嘉實多有限公司依法享有“嘉實多”、“Castrol及圖”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原告授權生產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具有較高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應當認定為知名商品;原告作為英國公司有權依照我國法律主張其企業名稱的反不正當競爭權利。被告未經許可將與原告注冊商標相同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并在相同商品上突出使用,在被控侵權產品上使用與原告的知名商品相同的名稱、包裝、裝潢等行為構成侵權。判決被告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