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傳,從2002年中國入世的第一年開始,外資金融機構參股國內商業銀行的速度加快了,參股目的、參股形態、參股方式已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從上可見,國外金融機構與國內商業銀行的資本合作已涉及除國有商業銀行之外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地區性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三類。
外資參股比重已從原來的不到5%提高到最高限24.9%(西安市商業銀行),且出現了絕對控股國內商業銀行的現象(深發展)。
外資對國內金融機構的管理也從原來的不派駐董事會到派駐董事會代表(從1999年上海銀行開始),到同時派駐總經理(西安市商業銀行),到董事會、總經理班子各出一半代表(招行、中信),到全盤接管董事會、經營班子(深發展被收購)。
自1996年到2002年9月底,外資金融機構與國內商業銀行開展的資本合作可分為直接的參股合作與就某項產品開展的資本合作兩類。其中直接的參股合作6起,涉及光大銀行(1996年)、上海銀行(1999年、2001年)、南京商業銀行(2001年)、西安市商業銀行(2002年)、深圳發展銀行(2002年)5家。
據稱,浦發行正就出售其8%-10%的股權、交行就出售其15%的股權正分別與花旗銀行談判,浙江省8家城市商業銀行、成都商業銀行也正與外資金融機構洽談參股事宜,預計年底或明年初會有結果。
就產品開展的資本合作2起,全部發生在2002年,即4月份臺灣中信與招行在上海合作建立信用卡中心,9月份,中信嘉華銀行與中信實業銀行在深圳合作建立信用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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