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觀察報,券商上市將開閘,中信證券要上市了!
作為一家新興的證券公司,這消息來得似乎有點突然。但對于還記得去年年底中國證監會首席顧問梁定邦所說“明年證監會將有重大舉措:即將有證券公司上市”的人們,這消息似乎又有點遲。
但無論如何,記者從中信證券投行部高級經理葛小波那兒得到了明確的答復:中信的確在積極準備上市。他負責申報材料,一個月前材料已經上報至中國證監會,現在要做的只是按照證監會的要求將材料進一步充實。如此說來,可謂“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人們不禁要在飄雪的冬日翹首以待這第一家證券公司上市的好戲上演。
證券公司為何上市難
證券公司上市之門之所以遲遲難以開啟,根本原因在于其風險控制能力一直不能讓證監會放心。另一方面,入市的銀行違規資金也有待清查。如果有一家上市的證券公司清盤,那么就會帶來巨大的金融風險。
但WTO改變了一切,包括證券業的上市。中國入世后,按照政府對證券業開放的承諾:將允許外資采取中外合資的形式進入中國證券服務市場。而正處于上升期的、有巨大發展空間的中國證券市場,對外資無疑有強大的吸引力。對于股權分配,外資可以占到33%,到一定時期占到48%。這只是一種最終極限的規定。事實上,在不違反規定的前提下,具體的股權份額當然要看談判雙方的籌碼。那時,中外對弈就要真的開始了。
新年伊始,證監會發布的《證券公司信息披露準則》5號、6號文件,分別對證券公司上市招股說明書和年度報告做出了特別規定,2月6日,又緊鑼密鼓地發布了《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這表明證監會已經有了對證券公司審批的標準,同時透露出強烈的信號——證券公司可以申請上市了!業內人士推測:選擇在這個時間,可能是希望在年內能有一家證券公司上市,而這與中國11月11日的入世不無關系。看來,是WTO促使證監會下了決心。
“芝麻要開門了!”證券公司聞風而動,并非僅中信證券一家,國通、廣發、海通、國信等證券公司也紛紛躍躍欲試。
低調的中信
中信證券的前身是中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于1995年在北京成立。1999年10月27日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增資擴股,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20.815億人民幣。大股東北京中信目前持有中信證券49%的股份,而中糧集團、雅戈爾等48家機構持有其余51%的股份。
中信為什么能跑在前面呢?葛小波說:“我們成立較晚,起點高,負擔輕;改制較早,且改制后趕上了證券業大發展的好時機,公司治理結構更符合現代公司制度,運作比較規范;由于借鑒了老牌證券公司的經驗教訓,少走了不少彎路。”據葛介紹,改制前后公司都保持了很快的增長速度,利潤率也一直保持在20%以上。2000年實現營業收入23.93億元,稅前利潤14.80億元,每股現金分紅0.38元,業績可謂不俗。至2000年末,公司的凈資產已達到40.25億元,在全國擁有近40家分支機構。公司的資產質量頗佳,不良資產(超過三年的應收賬款)比率不到1‰,流動資產比率高達96.75%。“中信從來沒有挪用過客戶的銀行保證金。”葛小波很肯定地說:“我們自增資擴股后資金一直很充裕,沒有必要這么做。”那么,中信為什么要上市呢?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夠理解證券公司的上市。一般的公司上市募集的資金都是用于項目建設、技術革新,如果說證券公司要建設什么項目,恐怕讓人不知所云。何況更有不少專家放言:“中國的證券業,與美林、高盛相比,關鍵的不是資金的懸殊,而是風險控制和生存應變能力。”
“很重要的一點是補充資本金。”葛小波說,“就拿中金公司承銷中石化來說,是冒了很大的風險。以一億美元的資本金承銷百億股份,如果需要包銷,不堪設想。”真應了那句話:“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如此,資本金的充實壯大,可以給發行者更大的信心,敢把大單子交給你,同時增加證券公司自身的底氣,這對于很大程度上靠提供服務生存的證券公司來說,無疑是頭等大事。
對于市場盛傳中信此次將募集40億元資金的說法,葛小波顯得非常平靜:“根據證監會內部不成文的規定,募集資金一般不超過凈資產的2倍,所以市場如此推測。但具體募集數額,還要看發行時的市場行情決定發行額度和發行價格。這最終是由市場決定的。”
由于資金用途屬于招股說明書的內容,葛稱不能透露更多。但他否認了一些媒體報道的“這些資金主要用作開拓經營網點”之說。“交易的模式正在改變,網上交易用不了幾年就會占到一半以上。”中信早在去年11月就成立了風險投資部,以開辟新業務并培養新的利潤增長點,據此我們推測募集來的巨額資金很可能有大部分會投在這里。
說到上市后的發展目標,他稱:“在行業里繼續保持一流,做百年品牌。”可見中信欲與美林、高盛齊名,雄心不小。
“中信會不會是第一呢?”“只能說可能性比較大。”葛小波謹慎地說,“但預計明年年初可能會有幾家證券公司上市。”
業內人士分析,老牌的證券公司不太可能走在前面,因為負擔重,歷史遺留問題多,違規紀錄也較多。最早上市的可能是中信、國通、廣發這三家。記者從國通、廣發的工作人員口中得到了證實,但兩家公司投行負責申報材料的人士,均稱不宜對外宣揚,看來是在等待更好的時機。
變數在自身
按照規定,公司上市前必須經過一年的輔導期,那么對于專職給別人做上市輔導的證券公司來說是否有這個必要呢?葛小波說,證監會規定這個時間是要和《公司法》的規定相一致,公司發行股票必須距前一次發行一年。而公司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就相當于第一次發行股票。所以,上市必須是在改制后一年,上市輔導期也因此規定為一年。上市輔導期是證監會規定的,證監會對此有豁免權,前提是不違反《公司法》。由于中信1999年就完成了改制,所以符合《公司法》的規定,輔導期并不是真正的問題。
“如果證監會推遲審批,你覺得理由會是什么?”記者問,葛小波不假思索地說:“那一定是我們還不具備上市的條件。”他坦言:和證監會打交道這么久了,感覺他們做事情非常規范;作為第一家申報材料的證券公司,可能會等得比較久,畢竟證監會發行部第一次面對證券公司的申報材料,之前還沒有一個成型的慣例。
“你覺得會是在哪方面呢?”記者進一步追問,“風險控制。”又一個脫口而出。“比如說下面的營業部或者承銷的股票出了問題。”葛小波補充道,“這是一個證券公司永遠要不斷努力做得更好的事情。即使像美林、高盛這樣老牌的證券巨子,也同樣面臨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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