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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0年07月11日 10:21 和訊 homeway
新千年伊始,中國消費者協會便傳來振奮人心的好消息:2000年保護消費者權益年主題已確定為:“明明白白消費”。縱觀消費者維權運動的發展,該主題的確定,不僅非常及時,而且非常必要。 據市場報報道,《消法》已頒布實施整整6個年頭,但《消法》賦予消費者一項極其重要的權利———知悉真情權卻被許多經營者所漠視。在消費生活中,侵犯消費者“知悉真情權”的案例比比皆是。所以,“明明白白消費”這一主題的確立就是宣傳、貫徹、落實消費者這項重要權利的一種極好方式。 1999年11月,83歲的尹春香老人因患流感住進某醫院。主治醫生根據她的病情及平常的用藥習慣,給老人開了8天的青霉素注射液。然而,當住了10天醫院的尹春香老人出院結賬時,卻發現往常患感冒住院治療只需花五六百元就可治愈,而此次開支卻高達1937元。老人的家屬一查處方方知,給老人用了兩天的青霉素注射液后,醫生沒有告知也未征得患者的同意,便更換了60元一支的“先鋒”注射液。老人及家屬認為,醫院在給患者更換處方及用藥時,應事先告知消費者,使消費者根據自身的病情和財力做出選擇。經過投訴、交涉,醫院已全額退回了收取尹春香老人的1937元治療費。醫院稱:這下我們可懂了什么是消費者的知悉真情權。 《消法》第八條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今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所謂“知悉”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消費者在不明了的情況下有權主動詢問,了解其所購買、使用商品的真實情況;二是向消費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真實地記載或說明商品或者服務的情況,不經消費者詢問,即可使消費者一目了然。所謂“真實”,也同樣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全面、正確的有關某商品或者服務的情況,既不避實就虛,也不編造謊言;二是誠實可信、不帶有任何欺詐的情節。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時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向經營者詢問某商品的性能、使用方法時,遭到白眼;有的商品不標生產廠家的名稱,只標“中國制造”;明明是“一日五游”,卻只去了兩個風景點;標明“五星級”的賓館,其實只不過是有5張床而已。作為消費者,遇到類似情況時,就應當像尹春香老人那樣毫不客氣地把自己應當知道的情況都弄明白,做“明明白白消費”的有心人。 要想做到明明白白消費,筆者認為,消費者應做到以下五清楚:一、想清楚。就是在購物前要考慮妥當,做到“三思而后買”。特別是購置大件或高檔的商品,對是否真正需要,到何處去買等因素,應深思熟慮。切莫心血來潮以致趕時髦、趕熱鬧,被商家誤導,失去控制質量的主動權。 二、問清楚。就是在購物過程中,詢問關于商品的基本情況。對所疑之處要問明白,特別是對經營者各種宣傳中的含糊其詞、雙關語、諧音詞、方言等,該問的一定要問,否則容易上當。有些不法經營者正是利用消費者在購物和接受服務時,講面子、愛慕虛榮、馬馬虎虎的心理,設機關、施詭計、推銷偽劣商品,掠取不義之財。 三、聽清楚。就是在購物過程中,聽清楚經營者的介紹。聽他是否答非所問,聽他是否有“暗語”,聽他是否有謊言。他越是說不清楚,就越要聽清楚。如果沒聽清楚就慌忙購買,結果不是質量出問題,就是在價錢上吃虧。 四、看清楚。就是在購物過程中看清楚一切保障商品質量的標識和商品本身的質量情況。這一條是保證購物質量的關鍵一環。如何做到看清楚呢?要注意以下3點:1.認真查看商品標識。任何國家的任何商品或產品包裝上都應有標識。商品標識,就好比商品的簡歷和身份證。2.注重三對口。消費者購買商品時,一定要堅持對商品“驗明正身”,把住“三對口”的原則,反復核對。具體講,就是商品、商品包裝、商品說明書三方面的關鍵標識應一致。3.能拆開看清楚的一定拆開來看。買有“封包”的商品,不要怕麻煩,不要怕別人笑話,不要過分相信別人的“擔保”,能拆開看清楚商品本來面目的,一定要拆開包裝看。 五、記清楚。為預防在消費過程中權益受損,必須多個“記”的竊門,記住購物場所、門牌號碼、經營者的相貌特征。特別是外地購物或在集貿市場上購物,更要“無事當有事”。記清楚必須記的事項。否則,發現權益被侵害后,連購物地點都記不住了,支支吾吾、模模糊糊,就難以“名正言順”地去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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