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首次專門對物流企業制訂稅收政策,企業有望不再重復納稅
本報訊據《民營經濟報》報道,物流業稅收改革如箭在弦。節前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目前國稅總局正在根據最近國家九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精神,加緊制訂有關物流業稅收改革的具體辦法。據悉,這是國家首次專門對物流企業制訂稅收政策。
記者了解到,包括國家稅務總局在內的國家九部委最近聯合發布了《關于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在該《意見》中,有關物流業稅收政策方面的改革主要涉及營業稅和所得稅兩個稅種,被業內人士認為是最大的突破點之一。該《意見》提出要完善物流企業稅收管理、營業稅方面的改革,即繳納從營業收入減掉營業費用以后所得該繳的稅。提出要“合理確定物流企業營業稅計征基數。物流企業將承攬的運輸、倉儲等業務分包給其他單位,對統一收取價款的,應以給企業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其他項目支出后的余額,為營業稅的計稅基數”。
所得稅方面,《意見》提出,“允許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統一繳納所得稅。物流企業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設立的跨區域分支機構,凡在總部領導下,并以總部為集聯網、實行統一規范管理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總部統一繳納!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研究室主任賀登才表示,營業稅改革實施后,企業只需要統一收取價款,分包給別的單位,減掉分包部分后的才作為營業稅的計稅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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