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簽合同盯七大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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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2日 11:17 深圳商報 | ||||||||||
【新華社貴陽8月11日】(記者鄒寧)居民在購買商品房過程中出現的許多問題,大都與簽約水平不高和簽約不規范有關。有關方面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房時應注意下面一些合同陷阱: 陷阱一:偷梁換柱。如果房開商用自行擬定的格式條款來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消費者應拒絕簽約。
陷阱二:瞞天過海。《商品房買賣合同》多為提示性條款,每一提示條款都需由當事人作出明確約定。 陷阱三:以假亂真。消費者要認真核查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批準文號、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工程驗收合格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銷售商的主體資格等是否合法有效。 陷阱四:不明不白。對房屋質量、戶型、樓層、采光、朝向等都需要當事人具體約定。 陷阱五:責任不明。要明確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陷阱六:有名無分。應約定產權證的辦理。 陷阱七:投訴無門。目前解決糾紛爭議的方式主要有仲裁機構、人民法院,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應明確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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