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企業員工享受免費旅游要交個人所得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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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05日 14:56 新快報 | ||||||||||
新快報訊 黃先生是某公司的營銷業務骨干,由于業績突出,去年末公司獎勵他去塞班島免費玩了一趟。但隨著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為堵塞稅收漏洞對有關稅收政策進一步加以明確,今后包括獎勵旅游、發放實物在內的獎勵方式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廣州地稅有關人士昨天表示,根據規定,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人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游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游費
有關人士昨天特別提醒,化妝品、營養品銷售企業及保險企業,各級工會組織、通信企業、學校等單位如有以這種形式實現的獎勵,有關單位必須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記者 申興 實習生 潘秋萍 通訊員 莊淑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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