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用擔保逐步隱退 存款保險制度有望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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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15日 08:37 新聞晨報 | ||||||||||
據新華海外財經報道,我國有望于今年實施研究達7年之久的存款保險制度。這意味著市民在銀行的儲蓄將受到專門存款保險機構的保障,而不會在萬一發生銀行倒閉時化為烏有。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謝平說,央行正在等待國務院的批復,若順利的話,存款保險制度將在今年開始實施。這意味著存款保險制度正以超出人們想象的速度在進展,
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穩定措施。由于銀行業的穩定關系到社會的穩定,銀行經營不善甚至破產往往會帶來社會的動蕩,而通過給存款上保險則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銀行經營失敗的社會成本。 不少國家采取強制的存款保險制度,即要求銀行向特定的存款保險機構購買存款保險,這些保險費將成為存款保險基金的一部分。一旦銀行無力兌付存款人存款,將由存款保險機構出面支付存款人全部或部分的存款。 在我國,國有銀行通常有隱性的政府信用擔保,傳統的存款人甚至相信,哪怕是股份制銀行無力兌付存款,政府也不會坐視不管。但海南發展銀行的停止運行,以及近年來發生的城信社乃至股份制銀行發生的擠兌情形,讓存款人對金融風險變得更加敏感。 而正在進行的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造,表明政府正在致力淡化銀行的非商業色彩;另一方面,監管機構正在審慎地開放銀行業市場。為穩定金融市場,同時避免政府隱性擔保“偏愛”國有銀行造成的市場不公,實施存款保險制度就顯得日益迫切。 但也有人擔心,如果只有股份制銀行為存款投保,將造成新的不公。更大的擔心是針對這一制度帶來的道德風險,即有了存款保險“兜底”,可能讓銀行經營者放松風險管理,反而加大了金融風險隱患。但支持者認為,配套成立的存款保險機構兼具監督銀行職能,實際上銀行也會增加一個外部制約力量。 晨報記者 霍中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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