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提醒消費者:理智購買“非典”保險 | ||
---|---|---|
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21日 13:59 人民網 | ||
國際金融報記者 趙冰 發自北京 5月20日,中國保監會在答記者問中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應有一個平靜的心態,根據自己的需要理智購買保險。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許多類保險都可以提供與“非典”相關的保障,很多保 截止到5月19日,已有包括產、壽險在內的21家公司,41項針對“非典”的新產品或服務項目獲保監會批準銷售。 為保障消費者得到高質量的保險服務,中國保監會要求各人壽保險公司進一步統一思想,切實增強抗擊“非典”的責任感,繼續研究開發新產品,做好理賠和客戶服務工作。中國保監會將在推動保險公司提高保險服務水平的同時,加強監管,嚴肅處理那些借“非典”制造恐慌、誤導消費者的人員,保障消費者能安心地買保險。 據介紹,“非典”帶給人們的主要風險是醫療費用風險和死亡風險。在人身保險產品中,可以提供這兩種保障的產品分為四類。 第一類是醫療保險類產品。醫療保險類產品以給付被保險人患病后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為主要特征,由“非典”引發的醫療費用也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目前,多數保險公司都有此類產品,近期許多保險公司還專門開發了只保障因患“非典”而引發的醫療費用的保險。 第二類是收入保障類保險。此類保險的主要特征是,按住院天數給付一定金額的保險金(如每天100元),保險金金額與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費用無關,許多保險公司的住院津貼保險就屬于此類,此類產品一般包含因“非典”住院責任。 第三類是疾病保險。此類保險的主要特征是,被保險人確診患某種疾病后,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的金額進行賠付,賠付金額與被保險人實際發生的醫療費和住院天數等因素無關。此類產品僅保障保險合同中列明的疾病種類,而不是對任何疾病都給予賠付。在今年4月以前,市場上的疾病保險一般不含“非典”責任。最近,已有保險公司推出了包含“非典”責任的疾病保險。 第四類是人壽保險。此類保險的主要特征是,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目前,各保險公司都有此類產品,由于保險合同中沒有把“非典”列為除外責任,因而對因患“非典”引發的死亡事故,保險公司應給予賠付。 《國際金融報》(2003年05月21日第五版) (責任編輯:孫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