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師建議:重大疾病保險選擇長期交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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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4月07日 12:33 新聞晚報 | ||
現代人每天都面臨很大的工作和生活壓力,都說病來如山倒,重大疾病保險越來越受到年過而立的市民的關注。然而誰也不會有很多重疾“經驗”,平日健健康康的您,怎樣為自己防范未然、選擇保障呢? 投保金額的選擇須根據個人需要,同時也要結合保險公司的對保險責任的具體規定。以中國人壽“康寧終生保險”為例,合同規定,被保險人初次發生合同指定的10種重大疾病 我們可以算一筆賬,據國家衛生部統計資料,目前我國人均需要10萬元左右的重疾醫療費支出,按現行醫保政策,若身患重大疾病,大約有20%的醫療費用需要個人負擔。從保障角度來說,有醫保的市民至少需要2萬元的補償,沒有參加醫保的則需要10萬元的補償。考慮到“康寧”提供基本保額的兩倍的重大疾病保險給付,因此,參加醫保的市民可投保1萬元,沒有參加的則需要投保5萬元。 業內專家建議,市民在投保重疾保險等健康險時,盡量選擇交費期長的繳費方式。一是因為交費期長,雖然所付總額可能略多些,但每次交費較少,不會給家庭帶來太大的負擔,加之利息等因素,實際成本不一定高于一次繳清的付費方式。二是因為不少保險公司規定,若重大疾病保險金的給付發生在交費期內,從給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險費,保險合同繼續有效。這就是說,如果被保險人交費第二年身染重疾,選擇10年繳,實際保費只付了五分之一;若是20年繳,就只支付了十分之一的保費。 此外,不少壽險合同提供減額交清保險的選擇,即在保險合同具有現金價值的情況下(一般投保兩年以后),投保人可以按當時的現金價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后的余額,作為一次交清全部保費,以相同的合同條件減少保額,合同繼續有效。這意味著選擇分期交費的投保人,日后想減少保額或者發生交費困難時,除了退保之外還能有折衷的選擇。 理財師建議 考慮到身染重病的其他相應支出,您還可以在健康重疾主險外附加住院醫療保險和住院生活津/補貼保險,這樣,在重大疾病確認時可以領到重疾保險金,而住院治療的醫療護理支出也可得到補償。專家認為,市民拿出收入的7%-8%投保重疾類保險是比較符合實際需要的。作者:實習記者任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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