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期貨市場品種創新 關鍵在于品種上市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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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3月17日 16:36 中國經濟時報 | ||
本報記者 龍昊 經證監會批準,優質強筋小麥期貨將于3月28日在鄭州商品交易所掛牌交易,期貨市場封閉了5年之久的新品種上市之門終于有了松動。 與此同時,一直被看做“可能成為中國期貨市場5年來首次推出的新品”,玉米期貨卻 非市場化品種選擇模式 已無存在基礎 目前的期貨品種上市程序成為當前制約期貨品種創新的關鍵,大商所總經理朱玉辰直言不諱地說。“兩會”期間,他積極建議,改革調整現有期貨品種上市制度,鼓勵期貨品種創新,盡快上市新的期貨品種,推動市場的發展。 期貨品種是期貨市場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資源,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和規避風險的功能作用是依托于期貨交易品種展開的。 據了解,我國期貨市場交易的品種曾經達到50余個,在國家對期貨市場進行第二次清理整頓后,目前僅保留了12個交易品種,其中活躍的交易品種只有三四個。而國外成熟期貨市場期貨品種數量多達上百個。期貨市場可參與交易品種較少,市場規模較小,使中國期貨市場一直處于商品期貨發展的初級階段,無法適應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 近年來,隨著市場的推進,期貨市場掀起了品種研究開發高潮,玉米等一批我國具有相應優勢、在國際期貨市場較為成熟的期貨品種被開發設計出來,并按相應審批程序報批,但至今這些品種仍未能批準上市交易,朱玉辰認為,其關鍵原因在于現有品種上市程序的制約。 當前,中國期貨市場品種上市機制涉及兩個環節:一是期貨交易所對品種資源的開發上市選擇,二是現有期貨品種上市審批制度。 據了解,目前交易所期貨品種資源選擇或期貨品種上市地點的選擇基本上由證監會來協調,且一個品種一般只確定一家交易所上市交易。 朱玉辰認為,這一期貨品種資源選擇或上市地點的確定方式對于交易所泛濫時期避免市場分割和惡性競爭,造成財力和管理的浪費是必要的,但在目前期貨交易所數量已優化調整、市場管理水平大大提高的情況下,原有的這一非市場化的品種選擇模式已無存在的基礎。這一品種資源的分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剝奪了交易所對品種資源的平等開發權力,有違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原則;期貨品種資源及品種上市地點由監管部門指定,也使期貨合約失敗的幾率增加。 運行效率沒有 相應制度的推進和約束 對于現有期貨品種上市審批制度,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期貨交易所“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復期貨交易品種,上市、修改或者終止期貨合約”須經中國證監會批準。 朱玉辰說,但在實際操作上,由于清理整頓工作的影響,目前上市新的期貨交易品種需要國務院批示后由中國證監會征求相關部委和地方政府的意見,最后報國務院批準。 而期貨品種上市決定權呈交國務院后,并沒有與之相應的品種上市審批制度進行規范,各環節工作的開展特別是運行效率也沒有相應制度的推進、約束,于是其審批時間及結果便無從推測把握。 這種做法一方面與《條例》的精神不符,另一方面大大增加了上市期貨交易品種的復雜性和難度,降低了工作效率。玉米、棉花等期貨品種,目前雖然其上市時機和條件已完全具備、成熟,國務院有關領導對此工作也極為重視并批示推動,但經歷長達兩年多的反復,至今仍未出現在期貨市場的上。 朱玉辰指出,這一期貨品種上市程序,說明決策層對市場的認識仍有待深入,市場監管思路尚未從清理整頓時期走出。因此,有必要改革現行的期貨交易品種上市制度,以市場化思路來調整期貨品種上市程序。 隨著中國經濟市場化和國際化程度的不斷加深,許多關系國計民生的大宗商品如玉米等商品的價格波動劇烈,企業面臨的市場風險不斷增加,他們迫切需要有效的避險工具來管理市場風險,提高企業競爭力。 我國是許多商品的產銷大國,但由于沒有自己的期貨品種,在進行進出口貿易時,不得不參考國外期貨價格,以國外期貨價格為定價基準,使我們在進出口貿易中處于被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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