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客赴港買金50克以上者入境即要申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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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2月08日 09:09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廣州2月7日電 春節假期,廣州人蜂擁出境旅游。昨日,有市民來電反映,說他攜帶數碼攝像機出境,回國時被要求補稅。海關方面解釋,出境旅游的中國公民,凡是在境外購買的手表、手機、手提電腦、數碼相機、數碼攝像機、音響、電視機、臺式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物品攜帶入境時,海關將視不同情況責令補交稅款或作退運物品、沒收物品、罰款等形式的處理。不少到香港旅游的市民喜歡買些黃金首飾帶回來。海關為此提醒:根據國家規定,進境旅客攜帶金銀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應選擇走“申報通道”通關,填寫相關的申報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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