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剛
上周,本報刊登的《合作理財受青睞》一文,介紹了券商面向投資者開展的“合作回購”業務,讀者紛紛來電咨詢該業務如何辦理,記者就具體操作細則采訪了相關券商。
首先,投資者委托券商進行回購操作前應辦理如下手續:
1.用身份證、工行活期存折到具有回購業務資格的券商處,辦理開戶手續。2.開戶后,再辦理電話自動轉賬業務。3.簽訂國債回購委托協議書。4.匯入資金。
辦完以上手續,投資者就可以委托券商進行回購操作了。根據有關規定,國債回購只能通過法人賬戶進行交易,而且滬市國債回購起始資金不能低于10萬元。因此,券商會統一將資金通過上交所國債回購市場拆借出去,融券進來,待回購日,營業部將所得的利息收益按投資者的參與比例分攤劃入各人的資金賬戶。
一般來講,券商會根據投資者的要求進行短期或長期的回購交易,目前上海交易所有1天、3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7個交易品種,每個品種的年利率高低不同,現在國債回購的平均年利率約為2.5%,按3天期回購為例,平均年利率為2.1%左右,而3天活期存款年利率是0.72%,還未扣除20%的利息稅,且國債回購是不繳納利息稅的。
舉例說明,投資者有100萬元資金,進行182天回購交易,一年操作兩次。目前182天回購年利率是3.10%左右,扣除券商的手續費0.075%(不同的券商還有不同的優惠),投資者一年的收益為30250元。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是1.98%,扣除20%的利息稅,實際利率為1.584%,即100萬元資金存入銀行將獲得15840元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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