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在國內的發展狀況
我國信托公司的市場準入資格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發展運作均接受銀監會的監管。截至2012年末,我國信托業受托管理資產規模達到7.47萬億元,以規模計算已成為我國第二大資產管理行業。
我國信托業的發展最早可追溯至20世紀初葉,在計劃經濟時代一度全面停辦;1979年,中國信托業得以恢復。但由于早期行業定位偏差及法律規范缺失,行業成長經歷了不少波折起伏。1999年2月,監管層本著“堅決把信托辦成真正的信托,不讓有問題的公司留下來”的態度,將眾多規模較小、資不抵債的公司撤銷。2001年至2002年,《信托法》以及人民銀行制定的《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相繼出臺,第一次在中國確立了信托制度的法律地位,規范了信托公司的經營行為。2007年,中國銀監會頒布了《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查詢信托產品)管理辦法》,正式開啟了信托業“受人之托、代人理財”本原業務回歸的航程。2010年8月24日,銀監會《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我國信托監管法規體系更趨完善。
在經歷了一系列重大的洗牌、重組、整合之后,我國的信托機構由最高峰時的1000余家減至目前的60多家左右,經歷過大浪淘沙的信托機構具有了資源的稀缺特質;同時,信托業的法律和社會經濟環境逐漸改善,發展空間得以迅速拓展,創新產品不斷推出;信托公司經營范圍廣、產品種類多、經營手段靈活性和個性化服務等綜合優勢日益明顯。
據中國建設銀行、波士頓咨詢公司聯合發布的《中國財富管理市場報告》,中國銀行私人銀行、胡潤研究院聯合發布的《中國私人財富管理白皮書》等多份權威調查報告顯示,信托產品投資已成為中國高凈值人士的主要投資方向之一,在可投資總資產中的占比快速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