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向勇
福星股份今日公告,通過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的合作,公司15億元的購置股權債務得以延期支付,從而緩解了公司短期資金壓力。不過,由于要在30個月內分15期償付,債權及相關衍生費用變為18.594億元。
據公司12月1日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福星惠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擬收購中誠信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湖北福星惠譽江漢置業有限公司50%的股權,收購價款為19.7億元,收購完成后,福星惠譽將持有江漢置業100%股權。根據協議,福星惠譽應于2012年12月31日前分兩次向中誠信托支付全部股權轉讓款。
而今日公告顯示,12月5日,信達資產、福星惠譽及江漢置業就上述債權的償還簽訂《分期付款協議》。截至《分期付款協議》簽訂日,福星惠譽尚余15億元股權轉讓款未向中誠信托支付。中誠信托決定將上述股權轉讓款債權轉讓給信達資產。協議約定由福星惠譽及江漢置業作為共同債務人,于30個月內分15期償付上述債權及相關衍生費用共計18.594億元。
公司認為,上述合作將減少當期15億元的現金支出,可以緩解即將到期的短期償債壓力,還相當于間接獲得了長達兩年半的15億元流動資金。同時,考慮到江漢置業50%權益未來將產生一定的收益,這將進一步抵減這筆資金的相關財務成本。
(原標題:15億元債務借信托延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