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業兩項補貼免征企業所得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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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30日 11:46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本報訊 記者葉紅菱、高濤報道:記者從廣州市國家稅務局獲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最近下發了《關于企業再就業專項補貼收入征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企業吸納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按規定取得的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但該通知指出,企業取得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再就業培訓補貼、職業介紹補貼等則
據了解,廣州市為了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加大了再就業資金投入。為了支持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規定,對企業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進行補貼。補貼包括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其中社會保險補貼是指對各類服務型企業新增崗位新招用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并與之簽定1年以上勞動合同,以及在社區開發公益性崗位安排原屬國有企業大齡就業困難對象的企業,按其為下崗失業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的社會保險補貼。 按目前做法,符合上述條件的納稅人招用下崗失業人員,先要按規定為下崗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然后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對所繳納的“兩費”予以部分返還。對企業而言,返還的“兩費”屬于營業外收入,在免稅政策出臺前,企業要為這一部分返還收入繳納33%的企業所得稅,F在對這部分收入免稅,可以進一步提高企業招用下崗失業人員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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