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單位為職工埋單個稅 繳稅變成發放福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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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7日 17:40 新華網 | ||||||||||
新華網濟南8月17日電(記者王汝堂)最近,記者在基層采訪時了解到這樣一個現象:一些單位職工的個人所得稅不是個人掏腰包,而是由單位“埋單”,繳稅竟變成了單位為職工發放福利。 膠東某縣的審計部門在對當地一家醫院進行審計時發現,自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
,這家醫院51名職工形成個人所得稅3.4萬元未上繳稅務機關。醫院負責人表示,這部分稅款將以職工福利的名義由單位替職工繳納。 據審計部門介紹,稅法明文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征收個人所得稅是調節公民收入差距、防止貧富分化加劇的一項重要措施。由單位越俎代庖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做法違背了稅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則。 記者向稅務機關咨詢,稅務人員反映,個人所得稅一般由單位代扣代交,至于最終由單位還是個人承擔,稅務部門并不關注。這也是造成單位為個人所得稅“埋單”暢通無阻的一個重要原因。 審計人員呼吁,個人所得稅由單位“埋單”的情況亟須引起重視,審計、稅務等部門以及高收入行業和單位應積極努力,把住關口,避免這類情況的發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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