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貨交易的起源
期貨市場最早萌芽于歐洲。早在古希臘和古羅馬時期,就出現(xiàn)過中央交易場所、大宗易貨交易,以及帶有期貨貿易性質的交易活動。當時的羅馬議會大廈廣場、雅典的大交易市場就曾是這樣的中心交易場所。到12世紀,這種交易方式在英、法等國的發(fā)展規(guī)模很大,專業(yè)化程度也很高。 1251年,英國大憲章正式允許外國商人到英國參加季節(jié)性交易會。后來,在貿易中出現(xiàn)了對在途貨物提前簽署文件,列明商品品種、數(shù)量、價格,預交保證金購買,進而買賣文件合同的現(xiàn)象。1571年,英國創(chuàng)建了實際上第一家集中的商品市場——倫敦皇家交易所,在其原址上后來成立了倫敦國際金融期貨期權交易所。其后,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建立了第一家谷物交易所,比利時的安特衛(wèi)普開設了咖啡交易所。1666年,倫敦皇家交易所毀于倫敦大火,但交易仍在當時倫敦城的幾家咖啡館中繼續(xù)進行。17世紀前后,荷蘭在期貨交易的基礎上發(fā)明了期權交易方式,在阿姆斯特丹交易中心形成了交易郁金香的期權市場。1726年,另一家商品交易所在法國巴黎誕生。
(一) 1848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產(chǎn)生
(二) 1874年芝加哥商業(yè)交易所產(chǎn)生
(三) 1876年倫敦金屬交易所產(chǎn)生
(四) 1885年法國期貨市場產(chǎn)生
二、期貨交易與現(xiàn)貨交易、遠期交易的關系
期貨交易作為一種特殊的交易方式,它的形成經(jīng)歷了從現(xiàn)貨交易到遠期交易,最后到期貨交易的復雜演變過程,它是人們在貿易過程中不斷追求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與風險的結果。在現(xiàn)代發(fā)達的市場經(jīng)濟體系中,期貨市場作為重要的組成部分,與現(xiàn)貨市場、遠期市場共同構成既各有分工而又密切聯(lián)系的多層次的有機體。
(一) 期貨交易與現(xiàn)貨交易
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現(xiàn)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交易的目的不同。現(xiàn)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獲得或出讓商品的所有權,是滿足買賣雙方需求的直接手段。期貨交易的目的一般不是到期獲得實物,套期保值者的目的是通過期貨交易轉移現(xiàn)貨市場的價格風險,投資者的目的是為了從期貨市場的價格波動中獲得風險利潤。
交易方式不同。 現(xiàn)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后不能兌現(xiàn),就要訴諸于法律。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交易場所不同。現(xiàn)貨交易一般不受交易時間、地點、對象的限制,交易靈活方便,隨機性強,可以在任何場所與對手交易。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guī)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商品范圍不同。 現(xiàn)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chǎn)品、石油、金屬商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chǎn)品。
結算方式不同。現(xiàn)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shù)次結清。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結算價格是按照成交價加權平均來計算的。
(二)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
交易對象不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標準化合約,遠期交易的對象主要是實物商品。功能作用不同。期貨交易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發(fā)現(xiàn)價格,遠期交易中的合同缺乏流動性,所以不具備發(fā)現(xiàn)價格的功能。
履約方式不同。期貨交易有實物交割和對沖平倉兩種履約方式,遠期交易最終的履約方式是實物交收。
信用風險不同。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信用風險很小,遠期交易從交易達成到最終實物交割有很長一段時間,此間市場會發(fā)生各種變化,任何不利于履約的行為都可能出現(xiàn),信用風險很大。
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交易有特定的保證金制度,遠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多少保證金由交易雙方私下商定。
三、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征
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征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合約標準化
期貨交易是通過買賣期貨合約進行的,而期貨合約是標準化的。期貨合約標準化指的是除價格外,期貨合約的所有條款都是預先由期貨交易所規(guī)定好的,具有標準化的特點。期貨合約標準化給期貨交易帶來極大便利,交易雙方不需對交易的具體條款進行協(xié)商,節(jié)約交易時間,減少交易糾紛。
(二)交易集中化
期貨交易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會員制,只有會員方能進場交易。那些處在場外的廣大客戶若想?yún)⑴c期貨交易,只能委托期貨經(jīng)紀公司代理交易。所以,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組織化的市場,并且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期貨交易最終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完成。
(三)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
雙向交易,也就是期貨交易者既可以買入期貨合約作為期貨交易的開端(稱為買入建倉),也可以賣出期貨合約作為交易的開端(稱為賣出建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買空賣空”。與雙向交易的特點相聯(lián)系的還有對沖機制,在期貨交易中大多數(shù)交易這并不是通過合約到期時進行實物交割來履行合約,而是通過與建倉時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來解除履約責任。具體說就是買入建倉之后可以通過賣出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賣出建倉后可以通過買入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期貨交易的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的特點,吸引了大量期貨投機者參與交易,因為在期貨市場上,投機者有雙重的獲利機會,期貨價格上升時,可以低買高賣來獲利,價格下降時,可以通過高賣低買來獲利,并且投機者可以通過對沖機制免除進行實物交割的麻煩,投機者的參與大大增加了期貨市場的流動性。
(四)杠桿機制
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也就是說交易者在進行期貨交易時者需繳納少量的保證金,一般為成交合約價值的5%-10%,就能完成數(shù)倍乃至數(shù)十倍的合約交易,期貨交易的這種特點吸引了大量投機者參與期貨交易。期貨交易具有的以少量資金就可以進行較大價值額的投資的特點,被形象地稱為“杠桿機制”。期貨交易的杠桿機制使期貨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
(五)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也就是在每個交易日結束后,對交易者當天的盈虧狀況進行結算,在不同交易者之間根據(jù)盈虧進行資金劃轉,如果交易者虧損嚴重,保證金賬戶資金不足時,則要求交易者必須在下一日開市前追加保證金,以做到“每日無負債”。期貨市場是一個高風險的市場,為了有效的防范風險,將因期貨價格不利變動給交易者帶來的風險控制在有限的幅度內,從而保證期貨市場的正常運轉。
四、期貨市場與證券市場
期貨市場是買賣期貨合約的市場,而期貨合約在本質上是未來商品的代表符號,因而期貨市場與商品市場有著內在的聯(lián)系。但就實物商品買賣轉化成合約的買賣這一點而言,期貨合約在外部形態(tài)上表現(xiàn)為相關商品的有價證券,這一點與證券市場卻有相似之處。證券市場上流通的股票、債券,可以說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權的標準化合同和債券發(fā)行者的債權債務標準化合同。人們買賣的股票、債券和期貨合約,都是一種投資憑證。但是,期貨市場與證券市場有以下幾點重要區(qū)別。
(一)基本經(jīng)濟職能不同
證券市場的基本職能是資源配置和風險定價;期貨市場的基本職能是規(guī)避風險和價格發(fā)現(xiàn)。
(二)交易目的不同
證券交易的目的是獲取利息、股息等收入和資本利得。期貨交易的目的是規(guī)避現(xiàn)貨市場價格風險或獲取投機利潤。
(三)市場結構不同
證券市場分為一級市場(發(fā)行市場)和二級市場(流通市場);期貨市場并不區(qū)分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四)保證金規(guī)定不同
證券一般采用現(xiàn)貨交易方式,須交納全額資金;期貨交易只需繳納期貨合約價值一定比例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