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下午2:45
(2)網絡投票時間為:2016年2月15日--2016年2月16日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6年2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6年2月15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6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召開地點:本公司方大大廈一樓多功能會議廳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熊建明董事長
6、本次會議的通知于2016年1月29日發出,各項議題的相關內容均已刊登在同日的《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香港商報》(英文)和www.cninfo.com.cn上。
7、出席或列席情況: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見證律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臨時股東大會。
8、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股東(代理人)總體情況: 8人、代表股份177,924,459股,占本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23.51%。
?。?)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46,488,059股,占本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19.35%。
(2)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1,436,400股,占本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4.15%。
2、A股股東(代理人)出席情況: 6人、代表股份119,367,722股,占公司A股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28.36%。
(1)出席現場會議的A股股東(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87,931,322 股,占公司A股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20.89%。
(2)通過網絡投票A股股東(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1,436,400 股,占公司A股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7.47%。
3、B股股東(代理人)出席情況:2人、代表股份58,556,737股,占公司B股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17.43%。
(1)出席現場會議的B股股東(代理人): 2人、代表股份58,556,737股,占公司B股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17.43%。
(2)通過網絡投票B股股東(代理人): 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B股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0.00%。
4、中小股東(代理人)出席的總體情況(除單獨或者合計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4人、代表股份28,649,285股,占本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3.79%。
(1)出席現場會議的中小股東(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8,592,285股,占本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3.78%。
(2)通過網絡投票的中小股東(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57,000股,占本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0.01%。
四、提案表決情況
1、審議通過《關于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即期回報措施、相關主體承諾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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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審議通過《關于補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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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審議通過《關于修改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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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3項議案為特別決議,需獲得與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萬商天勤(深圳)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郭磊明、楊佳
3.結論性意見: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及表決程序等事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法律意見書
2、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方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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