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24日開始,一個叫做沙白的上海年輕女子刷屏。
據稱,她曾是托福行業最好的老師,年入百萬,掌握四種語言,曾環球旅行。
因為身患紅斑狼瘡,惡化后腎臟衰竭,無法忍受腎衰后的每周三次透析,因此決定去瑞士“安樂死”。
事情爆出后,引發網上的巨大爭議。
支持者認為,一個美女,這么灑脫,“這是一場生命的教育”;
反對者認為,得了紅斑狼瘡之后還不遵醫囑,把任性、肆意妄為美化為“自由”、“灑脫”,從而導致了嚴重的后果,她的事情完全沒有任何可借鑒之處。
同時,黑奇士(id hqssima)也從網上搜索得知:沙白參加的“瑞士死亡旅行”是收費項目,需要60-70萬人民幣的巨額費用。
首先,我需要聲明,我針對的并非沙白個人,而是她臨終及逝世后,網上這種“美化自殺”的傾向。
歷史上曾有人以贊美自殺去作惡
就我的認知,在人類歷史上,只有兩類組織,曾經以贊美自殺去作惡。
第一類,就是日本軍國主義,他們以“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櫻花之壯美”為號召,鼓動無知青年去參加神風敢死隊,給全世界愛好和平的人們帶來巨大傷害。
第二類,就是某些邪教,他們宣稱天堂如何美麗,有金銀財寶,有不盡的美女,死亡之后就可以享受如何如何。現實中,他們鼓動教徒進行惡性仇殺。比如日本的奧姆真理教,美國的太陽圣殿教,等等。
沙白事件之后,有人開始贊美自殺
結果呢,沙白自殺之前和之后,你看網絡上的媒體報道:
安然去世、死的灑脫、讓人動容?寫這些題目的,你自己怎么不去“死的灑脫,死的讓人動容”呢?
生命的教育,她教育啥了?
得了病別聽醫生的,想怎么浪怎么浪,想怎么瘋就怎么瘋,只要有錢,最后去瑞士安樂死就可以解除痛苦,是這意思嗎?
今早逛微博,發現羅維明醫生跟我的觀點類似,轉發如下:
我也奇怪,如果瑞士的安樂死有嚴格的流程,像沙白這種完全可以通過合理醫療來延續幾十年生命的案例,是怎么通過審核的?
如果這種案例能成為社會共識,那我只要串通某幾個醫生,給某個病人下一個絕癥通知,就可以鼓動他“灑脫去死”了?比如他得了紅斑狼瘡,我就故意帶他去曬太陽,阻止他打激素“帥哥,你打了激素會很丑,我不喜歡”,不如你去個瑞士?
《周處除三害》那種電影情節,很可能就成為現實,通過幾步簡單操作,就可以合法的決定某些心理脆弱的人類生死,那不是很恐怖嗎?
沙白事件如果受到贊美,會給其他重病病人帶來巨大壓力
對于某些絕癥晚期的病人,是否應該允許自殺,或允許人協助自殺,在法律、道德、社會倫理上存在巨大爭議,目前只能暫時擱置,等待未來合理解決的時機。
但對于安樂死的爭議,不能成為社會贊美自殺的借口。
如果從沙白事件開始,贊美自殺成為社會意識主流的話,會給其他病人帶來巨大的道德困境。
比如,同樣是紅斑狼瘡病人,需要腎透析,沙白去自殺了,你家里有個親人也得了這個病,你怎么辦?
他活著,就會拖累你,你要分心去照顧他,所以推薦他看沙白的文章,希望他自己知趣一點,“活得灑脫一點”,自己去自殺?
如果他就是“不灑脫”,就是死賴著不死,就是求生欲望很強,咋辦?
對于他來說,如果遵照醫囑,我明明可以再活二三十年沒問題啊,我不怕沒尊嚴,我就想活著……
但你們都想我去死?
關于臨終病人,多說幾句
有人曾這么反駁:你自己家沒病人,你站著說話不腰疼。
這么說吧,我今年45歲,我的父母長輩都已不在人世。
爺爺奶奶,爸爸媽媽,有三位癌癥(我奶奶72歲得食道癌,手術后高壽86逝世),一位中風癱瘓,需要下胃管。
我深深的知道有些重病病人,臨終前十分痛苦。但是,對于我來說,他們就算在床上躺著,哪怕不會說話,眼珠不會動,他們躺著,我就有家。他們沒了,我就沒家了。(寫到這,我不知道沙白的父母怎么想。如果我的閨女這么肆無忌憚的作死,就當我白養了這個****,我的教育真失敗。)
人類的醫療在進步。二三十年的不治之癥,現在已經有了不少可行、有效的療法。
以美國總統卡特為例,兩年多以前,已經宣布進入了“放棄治療,臨終關懷”階段。但直到現在,他還在世。
以美國的醫療水平,尚且會有卡特這種醫生判斷生死不準的情況,安樂死的前提條件之一,“必須是現有醫療條件無法治愈,生存期不足6個月”,在實際上就不成立了。
那對于中風癱瘓病人、漸凍癥患者,現在那些選擇了安樂死的人,怎么知道他們的選擇就是正確的?
除生死之外,人生無大事。尊重生命,不贊美自殺。
(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新浪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