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8月3日上午消息,天眼查App顯示,8月2日,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其他一審行政判決書公開。訴爭商標為“xiaomi”“XIAOMI”。
判決書顯示,“xiaomi”“XIAOMI”商標現已轉讓至原告小米公司名下,訴爭商標注冊的權利障礙已發生變化,法院據此撤銷被訴決定。最終判決結果為:撤銷相關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重新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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