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在發布實施的《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中明確規定,銀行可以代理證券業務,以及投資基金、信息咨詢、財務顧問等投資銀行業務。人們不禁關心,銀證混業時代是否已經到來?銀行是否將與券商形成競爭關系呢?對此,本市部分銀行、證券公司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銀證混業尚有時日
國泰君安投資銀行部認為,暫行規定雖然提到銀行代理證券業務,但原先銀證分離的規定仍在執行,因此還不能憑此規定就說銀行要全面介入證券公司的業務領域,關鍵還要看細則,銀證混業的實施可能尚有時日。
銀證攜手優勢互補
廣發證券一家營業部的總經理在接受采訪時說,目前,許多銀行與證券公司一起開辦了一卡通、銀證通等,這也是銀行代理證券業務的一種方式,并且是最主要的方式。像這樣的代理買賣證券,實際仍是通過券商進行的,因此,該規定不會對券商造成什么負面影響,相反,如果這種合作廣泛開展的話,還有利于券商提高服務,爭取客戶。
也有的證券公司認為,該規定是一種信號,說明國家政策對銀行從事證券業務的限制已有所松動。證券公司應該有居安思危的意識,進一步加強服務,提高技術,以確保自身的專業優勢。
中間業務將成銀行主業
市工商銀行有關負責人說,隨著金融業的日益國際化、商業化,中間業務必將成為商業銀行一項十分重要的核心業務。中行市分行認為,央行為商業銀行在中間業務方面的金融創新提供了一套“游戲規則”。對促進國內各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和刺激金融創新具有重要意義。中間業務與負債業務、資產業務共同構成商業銀行的三大支柱業務。國外中間業務收入占銀行全部收入的比重,一般為50%左右,而我國僅5%左右,中外資銀行差距比較大。該行將從支付、清算系統創新、銀行卡業務創新、代理業務創新和咨詢業務創新等方面推進中間業務的發展。
上海市建行委托代理部總經理王國良認為,我國面臨加入世貿,但銀行業在技術、服務、品種等方面都還較境外銀行落后,故中間業務確應進一步擴大,例如品種要豐富,有些收費率應適當調整。他介紹市建行已托管國泰基金及風險投資基金,近期正在進一步梳理中間業務,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看來銀行發展中間業務,將為證券業提供更好的金融配套服務,但并不意味著銀證混業時代的到來。
本報記者陳建中華笑叢名詞解釋銀行的中間業務
中間業務是利用銀行的技術、信息、機構網絡、信譽等方面的優勢為客戶辦理各種業務。如銀證一卡通等。
中間業務與負債業務、資產業務共同構成商業銀行的三大支柱業務。
中間業務收入占銀行全部收入的比重,國外一般為50%左右,而我國僅5%左右,中外資銀行差距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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