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蘇征兵報道:沸沸揚揚一個半月的方正科技爭奪戰終于塵埃落定,北京裕興全面落敗。
方正科技股東大會昨天在上海國際會議中心舉行。北京裕興等6股東關于增補董監事候 選人提案未被提交大會審議。最終股東大會作出如下決議:10轉增10提案獲得通過;方正集團提交的授予董事會行使部分職權的方案獲得通過;至于董事會人員問題則有了如下結果:王會民、嚴純華、李友、張兆東、張海、張國有、肖建國、蔣必金、魏新等人成功入主董事會。而祝劍秋、孫岳麟等人就沒能入主董事會。
會后方正科技有關人員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就不將北京裕興等6家公司的提案列入本次會議審議時稱,裕興與方正的主業相似,裕興生產電腦VCD,方正生產電腦,造成同業競爭,對雙方不利;裕興提名的候選人資格無法確認,其中一名候選人為香港籍,香港律師出具的證明須經司法部認定才有效;對裕興整個提案的真實性表示懷疑。
北京裕興祝維沙接受記者采訪時,對方正科技董事會將其他股東提交的增補董監事候選人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而不將北京裕興等六股東的同類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決定表示失望的同時,對這一決定的公正性表示懷疑。北京裕興認為,方正科技董事會的種種表現,已構成一種典型的內部人控制,并且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濫用董事會職權,侵犯了股東的合法權利。北京裕興重申其提出的增補董、監事候選人的提案應當列入股東大會議程。
方正科技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條對董、監事候選人產生程序作出規定:“(一)董事會負責召開股東座談會,聽取股東意見;(二)召開董事會會議,審查候選人任職資格,討論、確定候選人名單。北京裕興認為這一規定的合法性令人懷疑,方正科技董事會不得也無權以該條的規定為據審查北京裕興等六股東增補推薦的董、監事候選人名單和任職資格。因為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選擇管理者的權利。這一權利是法定的,不容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剝奪和限制,公司董事會也不應當以任何理由予以阻撓。北京裕興認為方正科技章程的前述規定違反了公司法,方正科技董事會作為代股東管理公司的機構,無權審查股東提出的董事、監事候選人名單和任職資格,這一權力應當而且只能由股東大會依法行使。
北京裕興副總裁時光榮對記者稱,將采取法律行動捍衛股東權利。他認為,方正科技董事會的上述行為損害了方正科技及其股東的權利,因此,他們將采取一切法律許可的行動,以切實維護、保障和捍衛法律賦予股東的權利,促進中國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這些行動包括但不限于對方正科技全體董事提起訴訟,要求負有責任的董事因其在合法性上受到懷疑的行為給北京裕興等六股東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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