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 言/文
近日,廣東、上海幾家大拍賣行在有關媒體上不約而同地登載了醒目的拍賣廣告,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拍賣公告上均寫明是準備申請上創業板企業自然人股權專場拍賣會。然而,在創業板仍沒有時間表、有關規則尚無定論的情況下,就以“準備申請上創業板”做招徠,難免讓人對這種拍賣產生很多疑問。
哪來這些自然人股權?
對于擬上創業板的公司,其股權結構的一個顯著特點是自然人股權比例較大。依照法定程序,這些股權在工商局登記,股權變更也應在工商局登記,那么,被拍賣的自然人股權是怎么流出來的呢?
一位律師認為,股份公司的股權轉讓是比較特殊的。根據《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股份在三年之內不得轉讓。因此,參與拍賣的很可能是非發起人自然人股東的股份。而對這些股份,一般公司章程中會規定是否允許轉讓。因此,流到拍賣行的自然人股權,競買者須弄個明白,是標的公司哪個自然人的,該公司章程如何。
對此,一家拍賣行的工作人員告知,我們的股份是自然人提供的,也不見得就是該公司的自然人,反正,對方能提供股份就行了。
拍賣自然人股份不怕誤了上市?
根據早先公布的創業板上市咨詢文件和有關政策,“發行股票申請人在提出發行申請前12個月之內,是否進行過合并、分立、資產置換、資產剝離等重大資產重組行為”被列入應當關注因素。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梁建東律師說,自然人股權在上市之前12個月內進行轉讓肯定要影響上市,換句話說,現在進行的公司股份轉讓,肯定推后了公司上市的法定時間。
梁律師還說,創業板咨詢文件上,對“24個月內公司主要管理人、控股股東的行為”表示特別關注,如果拍賣的股份來自主要發起人股東,依推理,公司上市日最早是拍賣成交并過戶的二年之后了。
為什么得不到被拍賣公司資料?
記者多方打聽這些作為標的的公司的電話,想問一下公司的詳細情況,可惜未果。拍賣行的一位工作人員告知,不可能告訴你公司電話,否則,我們生意沒法做。另一拍賣行工作人員說,你競買是為了賣出,公司上市了,你賺個差價得了。
但既然是拍賣,投資者與公司取得聯系是正常的,為什么競買的投資者不能知道呢?既然競買者只能從拍賣行網站或去拍賣行索取有關標的的資料,也就只能根據這些信息判斷公司的投資價值,從而決定競標出價。
“準備申請上創業板”是個什么概念?
多數律師認為這是沒有法律界定的。創業板的推遲,不排除有些企業急需用錢,進行部分股份協議轉讓,但仍然沒法在工商局登記,只能以推遲上市為代價,而且在上市時應在招股說明書中公告。
況且,準備上創業板,是個很模糊的概念。如果投資者沖著企業將上創業板,而產生巨大的價差的話,難免好夢難以成真。一是企業能否上創業板,受很多因素制約;二是準備上創業板,本身就讓提供標的者有空子可鉆,準備二字并沒有時間限制,也沒有法律限制。
另外,請競買者注意,股份轉讓的合法前提是能在合法的登記機構登記。有關拍賣行告知,股份過戶由拍賣行委托股份托管中心負責。托管中心是何機構?投資者一定得清楚其法律地位,從而保護你的股權。據了解,目前股份公司的股份上市前在各地工商局或體改辦登記托管,上市后由證券交易所的股份登記部登記,應該說,準備上創業板企業的股份一般都在工商局或體改辦等官方認可的機構登記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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