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大泉)
上市公司是證券市場的基石,但目前我國上市公司質量卻總讓人擔憂,一些公司弄虛作假,頻頻“變臉”,令投資者心寒。要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需要解決很多問題,規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更是重中之重。
從我國現狀看,要規范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首先必須解決一股獨大,尤其是國有股獨大的現狀。
據統計,截至今年4月底,我國發行A股的上市公司有1102家。其中第一大股東持股份額占公司總股本超過50%的有890家,持股份額占公司總股本超過75%的有63家,而且大股東中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占壓倒性多數。統計表明,第一大股東為國家持股的公司,占全部公司總數的65%。第一大股東平均持股比例高達44.8%.,而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僅為8.22%,股權過于集中。
國有股獨大,問題很多。在此股權結構下,董事會往往被國家股的代表所控制,而國有股控制權不明確使得國有股權容易形成虛置;并且這些處于“獨大”地位的董事和經理人員,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很多人并不能夠自覺地維護公司利益,因此,必然造成一些上市公司經營的低效率。有學者作過研究,1994年在滬深交易所上市的178家公司中,上市后三年的財務狀況———每股收益和每股凈資產的走勢,基本上都呈一條拋物線,3年內這些公司上述兩個指標下降幅度達70%左右。
國有股獨大,還使得股東價值“弱化”。“一股獨大”帶來的只能是“一票定乾坤”,中小股東權益自然難以得到保障。造假、不分配、肆意侵吞上市公司資產等漠視投資者利益的行為比比皆是。
不少市場人士認為,要改變國有股獨大的現狀,途徑有很多。其中國有股法人化是一條重要的途徑。
上海證券交易所研究中心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從實證角度分析,國有股比重過大與公司業績有負的相關關系,而法人股所占比重高與公司業績呈正相關系。因此,在我國上市公司國有股比重較高的情況下,將國有股法人化有助于改善公司業績。
事實上,近年來,在國有股和法人股只能通過場外協議轉讓的限制下,法人股的比重已有擴大趨勢。在國有股轉讓案例中,約60%的個案涉及國有股股權性質的改變,其中約35%的個案變更了國有股持股人。
國有股法人化帶來的明顯效應是:一、重構董事會,引進了代表法人股利益的董事,改變國有股股東缺位引起的法理結構缺陷;二、增強了對經理人約束和激勵的力度,有利于改變行政任命經理的狀況;三、國有股法人化還有利于控制“內部人控制”,增加外部董事的比例。
不過有專家提醒,股權結構的優化是改善公司治理結構的前提條件,但并不是優化公司治理的充分條件。近年來個別民營企業及集體企業通過資產重組的方式進入了上市公司,雖然這改變了公司股份集中在國有股東手里的局面,但是這些企業獲得上市公司控制權后,并不真正希望改善公司治理結構,而是將上市公司作為大股東“圈錢”的工具,如廣東飛龍對ST聯誼、恒通集團對ST棱光的“巧取豪奪”等等。這些事實說明,除了改善股權結構外,要真正建立起現代公司治理制度,還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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