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期盼已久的《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昨日出臺后,上市公司有關負責人爭相研讀,并暢所欲言。他們認為,雖然這僅僅是個征求意見稿,但上市公司在具體的工作中畢竟有了參照文本,很歡迎這場“及時雨”!
《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包括8個方面,涉及的內容比較多。記者在采訪時發現,上市公司的有關負責人對“征求意見稿”的理解不甚一致,見仁見智。對于上述8個方面,他們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下幾個問題格外受到上市公司的關注。
一是獨立董事的津貼問題。中聯建設的總經理呂林祥說,獨立董事的津貼從哪里列支比較重要。若從上市公司董事會里支出,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公正性是否能真正得以體現。深方大的董事兼董秘盧衛衛說,獨立董事的津貼是不是與董事會的其他成員相同?如果相同,賦予獨立董事更多的權限是否合適?如果不同,獨立董事和董事的權力義務有何差別呢?威孚高科的董秘劉永林認為公司向獨立董事支付多少津貼合適似乎不好把握。
二是“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1/3以上為獨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會計專業人士。”“獨立董事為上市公司工作的時間不應少于十五個工作日。”對于1/3的比例上市公司看法不一致。江鉆股份的董事兼董秘龍邦誠告訴記者,他們公司有兩名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有時感到“勢單力薄”,龍邦誠認為聘請3個獨立董事對公司的經營和發展會更好。而廣州冷機已有11名獨立董事,按照1/3的比例,該公司的董事會將達到15人。武漢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本已16人,聘請獨立董事后則可達22人之多。對于這種情況,廣州冷機的副總經理兼董秘楊軍認為,董事數量是否增加得太多。
而對于會計專業人士的聘請,有的公司提出其必要性是不是很大。另外,如何介定“會計專業人士”在“征求意見稿”中不是十分明確。大多數上市公司對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的15天工作時間也談論得較多。
除此,獨立董事如何發表獨立意見、獨立董事會否與監事會的職能交叉、如何監督獨立董事的自身行為等也是上市公司比較關注的問題。
記者感受到,被采訪的上市公司希望監管部門在獨立董事的修訂意見中細化具體條款,讓上市公司更便于操作。上市公司還希望設置獨立董事不要流于形式,追趕潮流,而這些若能在修訂意見中得以體現就更好了。(劉幼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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