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股減持能否順利進行,關鍵在于配售價格的制定。
1999年中國嘉陵和黔輪胎進行的國有股減持試點,失敗就在于配售價格未被市場接受。最初公布的方案稱,配售價格按近三年平均每股收益的10倍計算。投資者普遍認為以10倍市盈率的價格購買國有股稱得上價廉物美,中國嘉陵和黔輪胎當即分別上漲4.61%和5.07%。但由于理解上的偏差及兩家公司業(yè)績的急劇滑坡,減持價格的實際市盈率高得出奇,具體配
售價公布后,中國嘉陵在7個交易日內累計下跌23.6%。中國嘉陵和黔輪胎的配售價格分別為4.5元和4.8元,而兩家公司同年的每股收益分別只有0.11元和0.047元,配售價格的實際市盈率達40.91倍和102.13倍。投資者認為,近三年平均市盈率10倍是一個“陷阱”,對中國嘉陵和黔輪胎兩家業(yè)績急劇滑坡的公司來說,用三年前曾經有過的績優(yōu)給國有股定價缺乏實際意義。
國有股配售價格如何定,首先應當正確評估國有股的價值。我國上市公司股票發(fā)行采取溢價發(fā)行的方式,社會公眾股股東的成本要較國家股股東高出好幾倍。如果簡單地把國家股的市場價值與社會公眾股看齊,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國有股雖然不能流通,但實際上已通過上市公司歷年分配和每股凈資產增加,實現(xiàn)了國有資產的增值。國有股減持拿到二級市場上配售,其價格肯定高出每股凈資產,且有一定比例的上浮,因而,國家股股東一般不會吃虧。
最需要減持國有股的上市公司,大部分股票發(fā)行較早、行業(yè)成長性偏差。這些公司的配售價格若采取1999年試點時的做法,可能又會出現(xiàn)配售價格高出市場預期的情況。市場人士普遍認為,結合1999年試點時的得失,國有股配售價格的確定不能搞行政“一刀切”,而應發(fā)揮市場機制的作用,由投資者自己選擇。證券市場發(fā)行市場化改革,特別是增發(fā)新股中采用的詢價方法,可以作為國有股減持價格制定的借鑒。具體操作上,以每股凈資產值為基礎給配售定一個價格底線,或高或低由市場決定。若按此辦法,中國嘉陵和黔輪胎的配售價格分別以兩家公司的每股凈資產3.16元和3.136元為下限,投資者應該不會對最終通過市場化選擇的配售價格存在異議。從上市公司國有股協(xié)議轉讓普遍接近每股凈資產值的價格來看,市場化決定的配售價格對國家股股東是有利的。
市場化定價的優(yōu)勢在于,可對國有股按質論價。不同行業(yè)的上市公司成長性不同,對投資者的吸引力也不同。如果繼續(xù)像1999年那樣簡單地搞行政“一刀切”,就可能造成國有資產的隱性流失,使績優(yōu)上市公司的國有股被“賤賣”。而市場化定價,對通信、電子元器件等處于成長期、朝陽行業(yè)的公司優(yōu)質優(yōu)價;對屬于夕陽行業(yè)的公司則低質低價。
在目前市場較好的情況下,國有股配售相對較順利,采用市場化定價方式也容易被接受。那些最有可能實施國有股減持的上市公司,股價普遍遠遠高出近三年平均每股收益的10倍。例如,國家股占總股本比例高達84%的電器股份,股價在16元以上,近三年平均每股收益0.09元,2000年每股凈資產1.73元。若按1999年“一刀切”的做法,電器股份近三年平均每股收益的10倍僅0.9元,低于每股凈資產,是無法操作的。而推行市場化定價,憑借電器股份重組后涉足電站網絡成套設備建設帶來的成長性,假使配售價格在5元至8元間也是市場有可能接受的。16元以上的股價及不到股價一半的配售價,對投資者有一定的吸引力,且有益于國家股股東。因而,市場化定價不是放棄國家股利益,而是創(chuàng)造雙贏。趁市場較好的時候,嘗試國有股減持市場化是最好的時機,有助于找到更適合的方法。(本報記者 張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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