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備受各界關注的PT紅光重組案揭盅:廣東福地以部分資產及6359萬元現金輕取PT紅光的“凈殼”。至此,PT紅光的許多投資者大大松了一口氣,證券市場有關各方也似乎對此表示滿意。
從此次公布的重組方案來看,PT紅光投資者的風險似乎被化解了,但風險到哪里去了呢?重組方案顯示:PT紅光所有的2.4億債務及利息劃轉給紅光實業集團,包括PT紅光的數千名下崗職工,都被當作包袱甩給了紅光集團。如果紅光集團無力還債,最后必定難逃破產命運。由此可見,此次重組并沒有消化風險,只是轉移了風險,把風險轉移到一個不被證券市場關注的角落。
按理說,PT紅光的大股東當年以各種違規造假的手段欺騙投資者,并且侵占投資者的利益,今天以承擔全部債務的形式來承擔后果也是“罪有應得”。但細想想,誰又來為紅光集團破產買單呢?銀行?政府?我想,這最后還是將落到廣大的納稅人身上罷。
說句實話,證券市場發展這么多年來,上市公司受惠、銀行政府買單的各種重組案件早已屢見不鮮,減息減債、免息免稅,常見政府銀行如此慷慨地饋贈“大紅包”,但每一次慷慨的背后是否又隱藏著更為瘋狂的攫取呢?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實質上這每一次都是慷他人之慨——最后都是廣大的納稅人和企業的普通員工承擔了所有的痛苦。我以為,PT紅光重組方案的本質就是讓更多的納稅人來分擔PT紅光的風險,也就是讓證券市場的風險分散到證券市場之外去,它損害的是更廣泛的社會群體的利益。
如果說,僅僅是PT紅光一家上市公司如此重組,可能對社會各方的影響還很小,如果近70家T族公司都照此模式重組,我們的社會能夠輕松地消化釋放這些風險嗎?如果說,中小投資者已經是證券市場的弱勢群體,但他們在遭受利益侵害時還可以訴訟“惡莊”(比如說億安科技),甚至狀告監管部門(比如說PT水仙),但在這一類重組中遭受損失的廣大的納稅人又可以找誰訴冤、賠償損失呢?
最可怕的是,證券市場已經習慣并且相當認可這種風險轉移和釋放的方式。這不僅僅表現在上市公司的重組上,也表現在證券市場的其他各個方面。北京清議高頓有限公司為此提供了一組很有意思的數據:2000年度,所有的上市公司中全額納稅的不到10%,而零所得稅率的公司約為10%,0— 15%所得稅率的公司約為50%,15— 20%的所得稅率的公司約為20%。由此可見,為了保持上市公司的良好業績,有關方面經常給予了這些公司這樣那樣的“超國民待遇”。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這實質上是當地的一些非上市公司為這些上市公司買單。這種做法,短期內提高了上市公司的業績水平,為上市公司的市場炒做提供了便利,從長期來講,讓上市公司和證券市場積聚了更大的風險。
為了保住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有些做法不僅僅是簡單地轉移、轉嫁風險,甚至公然的違規違法。4月30日,某PT公司發布的重組進度公告稱,將以股權向各債權銀行清償債務。北京清議高頓有限公司的專家稱,這種做法違背《銀行法》第43條。該專家認為,這種以違反國家有關法律為手段的重組,實際是一種風險的轉移、轉嫁,會造成更大的系統性風險,它所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將比一個上市公司退市要大得多。
據2000年報資料顯示:T族公司大部分是一種實質性的績差,是資產質量的惡化,多數已經到了資不抵債的地步,只有不到10%的T族公司是一般性的經營性的利潤虧損,從會計原則上來講,這些公司實在是救無可救了。但還是有不少投資者把T族公司當作“無風險套利板塊”,恐怕確實是與有關各方“不惜代價、積極救亡”的心態和做法有關。
古語云“天道好還”,今天我們匆忙地、毫無控制地向證券市場外轉移的風險,也許有一天會加倍地返還到證券市場中來。
“要退就退了吧!”,面對重組的T族公司,我們讓市場無形的手去發揮作用吧!(芥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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