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仙緣何成為第一家被迫退市的上市公司?創業公司翹首以盼的二板何時推出最適宜?信托法、基金法的出臺對創業者有何意義?昨天,在清華大學主樓會議室舉辦的清華創業與投資論壇上,記者發現這些當前資本市場上的熱點問題也成為論壇的研討主題。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高西慶、中國證監會首席顧問梁定邦、全國人大財經委《投資基金法》起草小組組長王連洲等經濟界風云人物都即席發言,指點大勢。
高西慶認為公司治理結構是關鍵
一個創業企業想籌資,不光要有各式各樣的發明創造,還要有好的機制,所以公司治理結構是吸引風險投資的基本條件。如果公司的治理結構不好,不管有多么好的想法,多么好的發明創造,都是搞不好的。日前的“水仙”退市引起了各方關注,其實在有1000多家上市公司的市場中,進進出出都是很正常的,問題是為什么大量的上市企業現在成了人人喊打的對象?原因還是公司治理問題,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相互制約的機制沒有起作用,ST猴王也是一個典型例子。在《財富》500強中,代表中小投資者利益的獨立董事的平均比例達到52%,而在我們的A股市場,只有十幾家公司有獨立董事,所以怎么能有效地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呢?對全球最大的200家資金管理機構的調查顯示,如果一個公司的治理結構非常好,他們都愿意以高于市價15%—17%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因此我們的創業企業在搞好發明創造、設法取得資金的同時,還應該努力建立好的公司治理結構。
王連洲呼吁盡快建立法律保障體制
經過11年的發展,我國風險創業投資現在已達到100多家機構、100億元資金的規模,但還是與海外有明顯差距,民間基本產業不足是根本原因,而我國缺乏相應的法律保護機制,也是一個需要重視的問題。我國風險創業投資存在著進入和退出的障礙,目前的投資機構是根據現行的公司法,以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的,要求對外投資不超過資產的50%,固定資產比重不超過20%,公司轉讓需要半數同意,公司法的種種規定與投資公司的特殊要求有明顯矛盾;風險創業投資的退出,除了轉讓,主要通過投資企業的上市,而現在我國的創業板遲遲沒有建立起來。為了降低風險創業資本市場的風險,有效保護投資者權益,增強投資者信心,應該盡快修改公司法,完善合伙法,出臺信托法和投資基金法。
梁定邦建議目前推出創業板最佳
現在創業型企業的融資渠道很少,只有創業投資公司、風險投資公司可依靠,如果創業公司本身管理上了軌道的話,從銀行或其他的信貸機構就都能得到援助。當然,資本市場是創業公司最重要的融資渠道,深交所目前從人員配備和規章制度上都已經為創業板的推出做好了準備,而300多家想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的輔導期也已開始。這些公司前兩年都有贏利,營業額超過200萬元,凈資產超過500萬元,在全球任何一個創業板市場都有上市資格。我認為目前是創業板推出的最佳時機,因為現在市場正處于一個低潮,這使得每一個投資人、承銷商和上市公司都不會對股票的價格抱有過分的幻想,對于經營模式則更有一套謹慎的想法。以后市場慢慢好起來,股票價格循序漸進,投資者的心理感覺也可能更好一點兒。記者湯一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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