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金燁)PT水仙已成為中國股市第一家摘牌公司。PT水仙公司債務負擔嚴重,且已經失去了持續經營的能力,退市是否會造成公司的破產?退市與破產有什么樣的區別與聯系,記者就此采訪了滬上的法律專家。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呂紅兵律師認為,退市與破產既有區別又有聯系,應區別對待退市與破產兩種情況。
退市與破產的不同點在于:首先從法律依據上看,退市依據于《公司法》、《證券法
》、中國證監會日前頒布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以及交易所規則,而破產依據的是《民事訴訟法》中有關“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的規定,并參照《破產法》來進行;其次,退市的基礎標準是“連續三年虧損”,而破產則必須屬于“企業法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此外,退市后企業仍是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其作為企業法人的主體資格依然存在,而企業被宣告破產后,其主體資格消亡,企業被依法注銷;最后,正由于上述三點區別,退市公司的股東仍是企業股東,仍依法享有股權,其手中股票還能在一定范圍內依法轉讓,而破產公司的股東卻是血本無歸,手上股份或出資將不名一文,其再也不是公司的股東。
呂律師還認為,由于破產公司主體資格不復存在,其股票不再有掛牌交易的可能,因此破產公司必然退市。如果退市公司與破產企業一樣均屬虧損嚴重、債務纏身,且重組希望渺茫,那么它們距離破產也不遙遠,只要債權人提出申請便在劫難逃。
所屬專題:首家上市公司被終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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