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軟件4月19日刊登的招股說明書,是中國證監會新準則頒布后的第一次嘗試。業內人士指出,證監會推行的證券發行核準制,實質在于以強制性信息披露為核心,將一切可能對投資者產生影響的信息都披露出來。這份招股說明書較好地體現了這一監管理念。
據專家分析,新的招股說明書雖然篇幅較以前縮減,但在信息披露的數量和質量上都有顯著提高,信息描述采取了表格和各種圖形,從多方面反映了發行人、主承銷商方便投資
者的用意。從這份招股書的特點分析,主要表現為:
一、信息披露力度加大,質量有較大提高。這份招股書,全面解剖了發行人情況、股東、關聯關系、業務和技術等,充分、準確披露了發行人的重要信息。
二、從內容到形式,都更符合市場及投資人的需要。從內容上看,新準則對信息披露作出了較高的要求。例如,風險因素的描述,與原來的招股書相比,內容更為具體、詳實,并且按重要性原則進行了排序。風險因素的對策,根據具體情況,實事求是地列上可實際操作的對策,對沒有對策的,沒有硬做。
從形式上來看,財務信息披露是新準則下調整較大的部分。新準則要求承銷商不能簡單地直接原文引用會計師報告和已審財務報表,而是要以簡練平實的方式,將公司的財務信息向投資者披露。有必要更多地使用增長比例,結構比例等相對性數據,以方便投資者把握財務數據的趨勢和構成。財務信息中,新增加的管理層分析要求公司管理層對盈利情況及趨勢,資產負債、現金流量、財務優勢及困難等作出分析。為確保能適當反映披露信息和投資者閱讀的需要,還配以圖表方式在招股書中進行了披露。
三、明確了各方責任,特別是明確了發行人、主承銷商、會計師和律師的責任。發行人及其董事、各中介機構必須出具明確的意見和承諾。
用友軟件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說明書的編制,反映了核準制下發行人、中介機構和監管部門的角色發生重大轉變。首次要求主承銷商對發行人的有關情況(主要是同業競爭和關聯關系、關聯交易等)發表意見, 加大了主承銷商的責任,體現了對投資者的鄭重承諾。
此外,投資者還可從招股書上領略到發行人董事及“管理團隊”的風格,得到參與執業的中介機構的聲明與承諾。(新華社記者 陳芳)(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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