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高速(600033)發布公告,授權董事長通過國債投資、委托理財等方式對資金進行運作,資金額度不超過4億元,授權期限一年。
福建高速2001年2月9日上市,發行2億股,共募集資金12.96億元,這恐怕就是公司如此大手筆委托理財的一個原因。另外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中表示,募股資金將全部用來收購福泉高速公路收費權。公司去年雖有凈利潤1.3億元,但由于部分債券、貸款到期,需要償付本
息,用來委托理財的可能性應不會很大。
無獨有偶,昨日,川化股份也公告,去年底已把1億元自有資金委托給國信證券、興業證券從事資產管理。
其實,委托投資風早就刮起來了。1999年末,東北高速委托新疆金新信托管理1.1億元資金,購買國債1.1億元,并委托深圳中大公司管理9000萬元資產。現代投資2000年投資收益占總利潤的25%,其中短期投資占主要部分。公司曾將1億元資金委托新疆金新信托、上海泰和投資從事資產管理,取得了3675萬元的投資回報。華一投資2000年主業頹勢進一步顯現,營業利潤出現了負數。好在去年的大牛市給公司“送”了一筆2044萬元的委托投資收益,才沒有虧損。
上市公司熱衷于委托投資,恐怕是因為這能輕輕松松就給它們帶來大筆收益,但顯然不利于公司集中力量搞好主業。投資者把資金交給公司,是看中其經營能力和發展前景,不是讓其委托別人投資,況且此類投資風險不小。難怪有投資者呼吁,上市公司應善待廣大股東的投資,以實實在在的業績來回報股東。
6天前剛剛頒布的《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明確將“上市公司大量資金用于委托理財”列為重點關注事項,表明監管部門已開始加強對上市公司融資使用方面的監督管理。但希望能進一步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使上市公司能有所收斂,不辜負投資者的信任。(徐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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