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證監會公布了對在重大購買、出售資產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12家上市公司進行通報批評的決定。這是去年以來管理層對上市公司重組行為逐步加大規范的重要體現之一。
資產重組一直是證券市場永恒的題材。重組的神奇效力不僅給上市公司帶來了脫胎換骨的新顏,而且為二級市場股價飆升提供了絕好的炒作基礎。從近年來市場表現來看,重組
股都有著較好的表現,大牛股就出現在重組股之中,不少投資者把重組股作為其投資的首選品種。正是有了這種熱情,正是有了這種奢望,上市公司的重組行為頻頻涌現。大量的重組行為,都是為了一個特定的目的,無論是保配股資格或免于被“戴帽”,還是為了財務指標的像樣,等等。這種報表性的重組行為不僅未能給上市公司自身發展帶來新的契機或創造新的生存機會,反而給市場的健康發展埋下了諸多隱患。重組股基本面良莠不齊,但是二級市場的股價走勢卻驚人地相似:大炒內幕消息,朦朧性的消息面決定著重組股股價的上揚空間,等到消息面真正兌現之后,股價卻應聲而跌,再也沒有了往日的輝煌。這無疑是對市場“三公”原則的一種踐踏,對市場正常運行秩序的嚴重干擾,上市公司的質量根本并沒有得到提升,最終給中小投資者帶來了較大的損失。
在這種背景下,管理層加大了對上市公司重組行為的規范力度,同時為規范的重組創造了寬松的政策環境。去年7月份,中國證監會發出了《關于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購買或出售資產行為的通知》,對上市公司的重組行為進一步進行規范。
今年以來,我國會計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新的統一的企業會計制度頒布實施,尤其修訂后的具體會計準則《債務重組》,對企圖通過重組制造虛假賬面利潤的行為進行了規范,從而為企業的規范重組行為提供制度保障。企業并購辦法也在積極醞釀之中,特別是退市機制的建立,同樣給一些虛假的重組行為一種震懾和壓力。從這個角度出發,政策面對企業重組行為的規范力度在逐步加大,無疑對于上市公司的規范重組行為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北京宏翰德勵李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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