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退出機制出臺,是我國證券市場建設中的一件大事。中國證監會近日發布了《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對連續三年虧損的上市公司,就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終止上市的條件、法律程序、信息披露、處理權限等作出了詳細規定,這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上的“只進不退”現象成為歷史——
證監會公布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
上市公司破除“終身制”
本報北京2月25日訊記者田俊榮報道:中國證監會于2月24日發布了《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對連續3年虧損的上市公司,就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終止上市的條件、法律程序、信息披露等事宜作出了詳細規定。《辦法》的發布,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的退出機制正式出臺。
《辦法》規定,上市公司預計第三年仍然連續虧損的,董事會應及時作出風險提示公告。公司公布年報后,凡屬連續三年虧損的,證券交易所依法作出有關暫停上市的決定。公司暫停上市后,可以在45天內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寬限期以延長暫停上市的期限。寬限期自暫停上市之日起為12個月。
暫停上市的公司在寬限期內第一個會計年度繼續虧損的,或者其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由中國證監會作出其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終止上市的公司應當預先向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并于終止上市后,向投資者有一個全面的交待。
暫停上市的公司在寬限期內第一個會計年度盈利的,可以在年度報告公布后,向中國證監會提出恢復上市的申請。證監會受理申請后,應當提交有關機構審核,并在3個月內作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
證監會還就《辦法》發出通知,明確了目前已在證券交易所暫停上市的公司恢復上市交易和終止上市辦法。通知指出,公司應在今年4月30日前公布2000年年報,未在此期限內公布的,證監會將終止該公司上市。公司2000年度盈利的,在年報公布后,可申請恢復上市,申請獲證監會核準的,可恢復上市;未獲核準的,可向交易所申請6個月的寬限期。公司年度報告公布之日起45天內未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的,中國證監會終止其上市。公司2000年度虧損,或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在年報公布后45天內,可申請6個月的寬限期;不提出申請的,或在45天內交易所未接到公司申請的,終止上市。經批準給予寬限期的公司,其2001年中期報告必須審計。中期盈利的,再獲得自中期報告公布之日起6個月的寬限期;中期虧損的則終止上市。再次獲得寬限期的公司,2001年度盈利的,可申請恢復上市;2001年度虧損或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終止上市。
為退市機制叫好
2月24日,中國證監會公布了《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這表明,廣大投資者千呼萬喚的證券市場退出機制終于出臺了。
實行退出機制后,一些連續虧損、扭虧無望的上市公司將退出股市。但從推動證券市場健康發展以及保護投資者利益的角度看,這實在是一件大好事。
其一,有助于證券市場發揮優化資源配置功能。優化資源配置,就是通過價格信號,使資金流向好企業,使其更方便地籌資,更快地發展。但是,目前我國股市的一些現象正好相反,績優股價格低迷,少有人問津;ST、PT股票卻“雞犬升天”,頗受追捧,資源配置的功能被扭曲了。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實行退出機制,才能剔除糟粕,扶持精華,使證券市場健康有活力。美國的納斯達克[微博]市場也是這樣,在過去的5年中共有5000多家企業上市,其中已有1000多家退市。
其二,有助于對上市公司形成有效的外部約束。ST鄭百文的經營黑幕見諸報端之后,引起輿論嘩然。其實,與鄭百文不相上下的“胡來”公司也不少見。這些上市公司之所以經營混亂,關鍵在于缺乏企業的內部所有權約束和外部的監管約束。而監管約束中的重要一環就是退出機制。實行退出機制,好比是在證券市場上設置了“死刑”,只有這樣,生者才能更加珍惜現有的上市資源。因此,實行退出機制就能不斷鞭策上市公司改善經營狀況,重視廣大股東權益,進而為證券市場的規范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其三,有助于培養證券市場理性投資的理念。長期以來,我國證券市場只進不出、上市公司“終身制”的現象,使一部分投資者形成了這樣一種認識怪圈:上市公司是摘不了牌的,監管部門是不敢動真格的,越是虧損的上市公司,擁有殼資源,就越有可能被重組。從而,“烏雞”就有可能變成“鳳凰”,股價就有可能飚升。于是,監管部門煞費苦心提示風險的ST、PT股票,反而成了搶手的“香餑餑”,市場投機風氣盛行,投資理念嚴重扭曲。實行退出機制,打破了這種認識怪圈的邏輯起點,使投資者認識到在垃圾股上搏擊是充滿風險的,這無疑將導致理性投資風氣的回歸。
細讀《辦法》,有人也許會問,憑著稀缺的殼資源,那些連虧3年的公司,在1年的寬限期內仍然可以通過資產重組來盈利進而恢復上市。這樣一來,事實上仍然不會有上市公司退市,退出機制豈不是形同虛設?對這一問題,應當客觀地分析。財政部最近對企業債務重組收益的會計處理作了新規定,使那些企圖通過“報表式虛假重組”來扭虧的做法遭遇紅燈。另一方面,實行寬限期,能夠使廣大中小投資者有一定的選擇余地,避免突然摘牌引起市場動蕩。這也是符合國際慣例的。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微博]在退市規定中,就允許上市公司申請一年半的整改期。故而,實行寬限期并不意味著在退市問題上手軟。
總之,監管部門從我國國情出發,在充分考慮股市各方利益的基礎上,這次在退市問題上是動了真格的,應當為這樣的退市機制叫好!《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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