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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1年02月22日 11:40 中國經濟時報
筆者沒有想到,《不分配頑癥醫治難》(見中國經濟時報)財經新聞2001年2月9日)一文的發表,會在市場引起軒然大波;更沒有想到,有記者就五糧液利潤不分配、高價配股、關聯交易等問題進行采訪時,公司高層某領導竟會說出如下一番話:“這只是一般人僅僅從公司年終報表和公告上得出的結論,難免有‘只見樹木,不見森林’之嫌。其實,只要認真分析五糧液的股本結構和國家減持國有股的方針政策,股民們就不難理解公司的‘分’‘配’方案了。五糧液目前的股本結構是國有股占75%,社會公眾股只占25%。國有股的比例過大,股權結構非常不合理。此次國有股股東放棄90%的配股權利,實際上就是減持國有股。此次公布的配股方案,早在1999年就確定了,國家財政部和四川省財政廳已經批準公司的國有股減持計劃,中國證監會在批準五糧液的配股方案時,也非常贊成減持國有股的方案。” 如此看來,五糧液國有大股東放棄90%的每股25元的高價配股,不僅沒有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反而為我國上市公司國有股減持探索出了新的途徑,是一舉兩得的大好事 ?然而,筆者以為,如果將五糧液的所謂“減持國有股”的作法推而廣之的話,中國股市也許會遭遇滅頂之災! 中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是一種怎樣的“樹木”和“森林”關系呢?股權結構不合理,國有股一股獨大,不是五糧液一家公司面臨的特殊問題,而是一種非常普遍的“中國特色”。 多年來,公司上市成為國有企業的一種特權,中國的上市公司幾乎成了國有控股企業的一統天下。據對1003家上市公司的統計,截至1999年底,它們的總股本為2816億股,其中國有股約1902億股,占總股本的67.54%,而法人股與流通股之和僅為32.46%。另據有關資料,1999年底前國有股比例超過50%的上市公司約300家,其中總股本大于4億股的112家公司中,有半數以上公司國有股比例超過70%,有的甚至高達80%以上。 如何解決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問題,一直是決策層的一塊“心病”。因為稍一不慎,就有可能引起市場恐慌,造成市場的劇烈波動。這有前車可鑒。 1999年11月29日,管理層推出了國有股配售試點方案以及10家試點上市公司名單,擬定“10倍市盈率以下的配售價格,年內2家試點,2家配售總額約5億元”,在醫治國有股流通這個“歷史遺留重癥”上,終于邁出了第一步。 同年12月13日,中國嘉陵和黔輪胎公布國有股配售價格分別為4.50元和4.80元。12月14日,兩公司專門就其配售價格的確定方法發布公告說,其計算結果是根據公司前三年每股平均收益率乘10倍市盈率而得出的。按兩家公司當時的想法,這樣的國有股配售價并不高,但引發了股市大跌。上世紀末的這次試點,最終以失敗而告終。 從管理層的角度看,沒有達到不影響市場穩定的目的,試點期間,股市陰跌不止,更沒有出現國有股東和社會公眾股東雙贏的局面;從試點公司角度來看,部分國有股沒有配售出去,盡管錢圈到手了,但股票的市值損失了,公司的形象搞糟了;對主承銷商來說,由于必須包銷沒有配售出去的國有股余額,被迫做了本不想做的兩家試點企業的大股東,不僅資金被大量占用,還要承擔巨大的市場風險;對于社會公眾股股東來說,由于配售價大大高出預期,增加了持股的風險成本,權益受到了嚴重損害。管理層不得不把原先擬就的配售計劃擱置起來,迄今未能拿出國有股減持的具體方案。 有經濟學家認為,國有股配售價格應以每股凈資產為準,而不應以市場價格來確定,不能“與民爭利”。 五糧液2000年公司每股凈資產6.643元,即使國有股要減持,其減持價格也只宜與凈資產相當。但這次五糧液以25元的高價配股,配股市盈率高達15.625倍,不僅遠遠高出公司的每股凈資產,而且也大大高出1999年國有股配售試點時10倍市盈率的上限。如果上市公司都仿效五糧液的作法,將對社會公眾股東的高價配股作為一種減持國有股的思路,對市場將要產生多大的沖擊,不是可想而知嗎? 按理說,對于上市公司而言,股東不論大小,都應該坐在同一條板凳上。同股同權,這是股份制企業的常識,沒有誰不知道。你有一億股,我只有一百股,雖然數量懸殊,但作為股東的權利應該是相同的。然而,大股東習慣于唯我獨尊,總以為只有自己最關心上市公司的發展,而把中小股東視為公司利益的蠶食者,把他們推到自己的對立面。國有股東是“老子”,公眾股東是“兒子”。“老子”說不分配就不分配,配股價想定多高,就定多高,反正大股東一分錢現金也不用掏。有人說,不是愿賣愿買嗎?誰也沒有強迫誰參預高價配股呀!的確不錯,沒有誰強迫。然而,對于高價吃進五糧液流通股的中小股東而言,他們的選擇自由必須以不計成本為代價,因而往往是左右為難,進退維谷,決沒有大股東那種配股完成之后現金進項幾億元的快感。 當然,上市公司不分配與高價配股,不是五糧液一家公司的問題,不是獨木一株,而是森林一片,是中國證券市場的一種頑癥。但五糧液作為一家業績最好的上市公司,又率先公布2000年年報,其不分配和高價配股對市場所起的負面示范效應是不言而喻的。明明是大股東對中小股東的利益侵害行為,不僅不認帳,還要牽強附會地把國有股減持的問題扯到一起,這并不是明智的作法。 希望五糧液能有所改變,其它有類似想法和作法的上市公司也應思變才好。何曉晴 所屬專題:不平靜的五糧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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