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湘源: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究竟想救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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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3日 07:36 京華時報 | |||||||||
修改后的《證券法》剛剛刪去了關于股票溢價發行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批準的規定,證監會又趕緊制訂了一個新的新股發行改革方案。從歷史來看,新股發行從額度審批制走到核準制,再從核準制逐步走向市場化,實際上是一個否定之否定的過程。 就發行市場化而言,證監會并非沒有試過手。1999年到2001年就曾試驗市場化發新股或增發新股,結果冒出了一個88.69倍市盈率的閩東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至今猶有90%
有形之手調控之下的市場化,之所以屢屢失手,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不是尊重和順應市場規律,而是試圖要市場服從行政調控的需要,以滿足日益擴大和加速膨脹的融資需求。這一次詢價制的推出也不外乎是如此。詢價制方案剛拿出來征求意見的時候,市場一度作出利好反應,其實并非針對詢價制,而是針對與此相關的新股暫停發行。眼前的當務之急是明確承諾暫停新股發行,至少要停到年底前。而證監會的意思卻只是暫停到這個詢價制正式出臺的時候,其本意顯然不像人們所設想的那樣是為了“救市”,而是為了挽救因連連“破發”而岌岌可危的融資。 盡管造成當前股市低迷的罪魁禍首是過度融資圈錢,但我們不難發現,在股市再臨1307點、廣大投資者的普遍虧損程度遠遠超過其承受力的危急關頭,證監會依然過多考慮融資者的利益,心中想的是哪怕降價也要發行、發行、再發行。 盡管詢價制與原先一刀切的20倍市盈率相比是個進步,表現出管理層也在積極地改革和創新,而且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以發行后總股本計算每股收益等也都有利于揭示企業風險,減少發行泡沫,但詢價制總體上是治標不治本。詢價制的主要用意只是以定價上的讓步換取發行上的突破。在我國這樣一個市場化程度并不高的證券市場里,首發市場化定價是否能起到應有的作用令人懷疑。 (黃湘源) |